通 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蒲城县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实施意见》(蒲人社发〔2012〕10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内容
培训对象为我系统2012年晋升各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45周岁以上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免试);培训内容为《专业技术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和《知识产权公共教程》,教材由市人社局统一提供。
二、培训方式及课时
培训为短期培训。实行县级培训、市级统考的分级管理方式进行。每3年为一个培训周期,总课时为56课时(脱产培训一天为8学时)。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2012年5月份在县委党校开始分期分批培训(分期分批培训时间及培训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根据陕价费调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该培训收取培训费、资料费共计 265元(直接交培训机构)。
四、考核及证书使用
培训结束后,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统一颁发市人社局印发的公需科目合格证书,并在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予以登记。每3年为一个培训周期,周期内,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将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审、考试、聘用、管理的必备条件,按市上要求,2012年凡晋升各类职称人员必须持有公需科目合格证书(先培训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后培训晋升中级职称及以下人员),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而不能按时评定职称的,后果自负。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把今年符合晋升各类职称条件的人员进行摸底,分期分批做好培训安排。
2、各单位严格按照培训名额,认真填写公需科目培训表格,于5月11日前报人事股(附电子版)。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