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学管理“提升年”督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4   浏览量:2026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教学管理“提升年”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持续巩固规范教学管理成果,深入实施教育提质工程,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蒲城县中小学教学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县教体局决定开展中小学教学管理“提升年”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4年11月11日—12月6日

二、督查人员分组安排

高中组:

组长:刘永胜             副组长:景东东

成员:基教一股及教研室高中组、部分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或主任

初中组:

组长:许顺强             副组长:李  栋

成员:教研室初中组、部分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或主任

小学组:

组长:冯利君             副组长:史小玲

成员:教研室小学组、部分学校分管教学副校长或主任

三、督查方式

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各中小学进行教学管理“提升年”工作督查。

四、督查内容

参照《蒲城县中小学教学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督查记录表(附件)相关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通过督查,促进学校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充分激发办学活力,推动我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全面提高育人质量。

(二)压实主体责任。督查组要对照细则认真检查,既要发现学校的优点,又要找出学校的不足,特别是对于薄弱学校,一定要发现学校发展的瓶颈障碍,提出可行性的解决建议。各学校要针对暴露的问题狠抓整改,强化管理,夯实常规,要有改变、有进步、有成效。500名以下人数的学校由所属片区进行督查赋分,督查记录表于1213日前交基教一股。

(三)强化结果运用。及时将督查结果向学校公布,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并对优秀典型进行表扬推广,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各学校认真对照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对标对表反馈意见,深入分析原因根源,积极整改提升,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推动教学管理“提升年”督查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