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规范幼儿园收退费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幼儿园:
按照《渭南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幼儿园收退费工作提醒》的文件要求,临近学期末,为防范我县幼儿园退费难和违规乱收费等问题发生,现就规范幼儿园收退费工作要求如下:
1.严禁提前收费。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等应在每学期开学报名时收取,未开学不得提前收取费用,幼儿园招生时不得以折扣、优惠预存等宣传诱惑家长提前缴费,不得以“留学位”等为由预收费,严禁跨学期预收费。
2.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除保教费、伙食费(含餐点)外,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自行设立其他收费项目或以其他收费项目进行收费。幼儿园要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核定或者备案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严禁随意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3.严格落实学前一年(满五周岁)减免保教费政策。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免收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减免保教费。
4.及时退费。幼儿园要按照退费有关政策规定,提前做好费用核算,在放假前及时退还保教费、伙食费等,确保退费按时到位。
5.严格公示。新学期开学前,幼儿园要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电话等在幼儿园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教育收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幼儿园要加强监督和指导,规范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收费行为,加大政策宣传,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切实维护幼儿家长切身利益,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