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30   浏览量:1636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

 
各高中、初中:
    为了严肃职业教育招生纪律,进一步规范各校的办学行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各高中不得与县外职业中专、大专类学校联合办学,不得自行举办职业类中专班,只可招录体、音、美特长生。各初中也不得为高中招收此类生源。
    特此通知。
 
 
蒲城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