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3月24日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把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根本,健全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四位一体”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和相关部门协同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格局,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体、课程教学为载体、家庭教育为基础、健康环境为依托、司法托底的心理健康育人体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场所得到保障,专职心理协同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到位,心理健康教育课时全面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效全面提升,使学生学会学习和生活,正确认识自我,提高自主自助和自我教育能力,增强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1.创建中小学心理健康示范校。全县中小学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成率100%,常态化开展心理筛查和干预工作。建立关爱帮扶档案,重点关注留守、困境、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建立“一生一师、一生一案”帮扶包联制度;25所以上学校达到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要求。
2.配足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全县中小学校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配备达到100%,其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学生规模1000名以上或者200人以上寄宿制学校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对全体教师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
3.保障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设。各校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每班每两周至少1课时,教师要有备课。日常教育教学管理的各环节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道法教育、生命教育、家庭教育、社会实践等相结合,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
4.建立心理健康全员责任落实机制。各校建立校园心理危机“守门人”制度,明确班主任和教师、宿管员、保安等发现和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工作责任,及时汇总信息,及时干预处理。
5.强化学生心理咨询服务。学校心理辅导室原则上应每天开放,开放时间每天小学不少于1小时、中学不少于2小时。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测试和危机援助等服务,对所有师生开展心理健康水平筛查和评估;对部分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及学校、家庭的教育干预。
6.全面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0%。各校要开通心理健康教育热线,安排专业或兼职人员值班,接受师生和家长的心理咨询。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主题活动等形式,向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让其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重点是认识自我、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内容。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机制建设,落实心理健康教育保障
1.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机制。各校要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学期(学年)教学工作计划,列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凝心聚力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配备、课程设置、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政教或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和班主任、心理健康辅导教师任成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教育目标、教育任务、教育内容和实施途径,形成政教(德育)部门具体负责,班主任、少先队、共青团协同管理,以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要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的流程规范以及课程建设、心理健康辅导室建设等制度,明确心理健康辅导教师岗位职责,做到管理有制度、工作有分工、考核有依据、奖惩有兑现。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心理健康教师的招聘补充,或有计划地推进符合条件的教师转任,配齐配足心理健康教师。二是要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列入校本培训、中小学班主任和德育干部培训规划。各校至少要配备1名专职和数名兼职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负责辖区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教育教学和研训工作;积极选送骨干教师参加省、市培训学习,提高开展心理评估与咨询、校园心理危机干预与处置、心理拓展训练、心理保健和团体心理辅导的能力与水平。三是落实好心理健康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将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列入德育学科带头人和名师评选系列,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要计入工作量。四是要注重培养全体教师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做到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开展心理疏导;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增强应对能力,有效地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争取利用一年的时间,打造一支以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
3.加强心理健康辅导场所建设。各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的“基本设置”要求,全面建成标准化心理辅导室,添置必备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设施设备,注重室内文化布置,制定完善心理辅导规程、心理教师守则、干预转介、信息保密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场所正常开放时间、教师值班值守、咨询电话(QQ、微信等)公开等工作要求,保证每天固定的开放时间小学不少于1小时,中学不少于2小时。同时,要建好心理健康辅导台账,按保密要求妥善保管辅导、咨询的过程性记录材料。
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预警机制建设。一是各校要成立由分管心理健康教育的领导、心理健康专(兼)职辅导教师、德育骨干及相关班主任组成的学生心理健康评估小组,每学年9月对学生开展一次心理健康筛查,为学生建立成长信息记录,重点关注单亲家庭、有抑郁倾向、性格内向、家庭关系复杂、心理焦虑、同学关系紧张、沉迷于网络游戏小说等方面的学生。对排查出来的学生要分类统计,一生一档,实施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针对有心理问题倾向的学生及时识别并进行心理辅导;对心理问题比较严重的学生,要安排心理辅导老师专门辅导,告知班主任做好日常观察疏导,并及时将情况告知家长;对初三、高三考试压力大的群体,要及时进行谈心谈话、疏导压力。
各校应全面建立校园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对不同类别心理危机的学生采取不同的干预措施,并逐步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完善转介机制,积极整合医疗等其他社会资源。县级层面要建立全县校园心理危机干预专家团队,对心理高危学生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方式,切实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的自杀行为。
二是各校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预警网络,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状况,并健全学生心理辅导与危机干预处置机制,确定干预处置工作流程,促进多方联动、家校互动机制的形成,实现对有高危心理危机学生的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规范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处置危急情况,有效杜绝极端心理事件的发生。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应及时识别,做好隐私保护,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学生家长(监护人),必要时转介到其他专业医疗机构或医学心理诊治部门,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
5.健全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机制。对留守困境、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建立“一生一师、一生一案”帮扶包联制度,落实责任人,帮扶教师要做到“日谈心、周辅导、月家访”;对心理健康异常学生建立“专人分包联系制”,指定专人进行持续关注与关怀,并及时提供关爱帮扶和心理辅导;对困境儿童,要落实“班主任每日一问、校园长每周一见、县教育行政部门每月一看”;对于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要严格保证送教课时,做到送教上门有内容、有记录。
(二)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1.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各校一要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发心理健康校本课程,在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中统筹考虑心理健康教育课时,将心理健康教育课列入课程计划,落实每班每两周至少1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从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出发,做到循序渐进,设置分阶段的具体教育内容。二要开展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学年要开展1次以上的心理健康活动周,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板报、宣传册、视频资料、电视广播等形式营造氛围,全员参与,取得实效。三要开展学科融入式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要充分发挥学科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学科教学中,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同时要从实际出发,以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心理需要为主线,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难点,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课的质量。四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注重生命教育、挫折教育,增强学生心理健康自我教育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帮助青少年学生正确地认识生命、尊重生命、珍爱生命、保护生命。
2.落实体音美课程规范教学。开齐上足体音美课,落实各科教学目标。一是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注重“学、练、赛”一体化教学,让学生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习,掌握与运用体能和运动技能,学会运用健康与安全的知识和技能,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体育品德。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和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确保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推行“课间15分钟”微改革,有效缓解“小胖墩”、“小眼镜”问题,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二是坚持“以美育人”,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艺术活动,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实施美育浸润行动,建立市县校三级校园艺术展演机制,组织开展庆祝抗战胜利80周年校园文艺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体质和审美素养,培养积极向上、乐观开朗的心态,为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3.注重校园心理健康文化建设。各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微信、校刊、橱窗、黑板报等平台和媒介,向师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和教育方法,让心理健康知识随处能见、随时可学,努力营造健康阳光的校园文化氛围,全方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同时,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学校在加强学生关爱保护和心理健康教育方面所做的工作,通过各种正面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4.心理健康教师落实好专业责任。一要守好心理咨询热线。心理健康教师要坚守岗位,保证学校心理热线24小时畅通(非工作时间可以通过呼叫转移等方式),以方便学生与家长的联系;同时要利用电子邮箱、微信、QQ等多种渠道,畅通与学生及家长的信息联系。二要科学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师要热心接待学生来访,主动干预排查出来的高危个案,做好各类档案记录。对于超出心理咨询范围的个案,在征得学生及家长同意后,要及时转介给其他专业机构或专科机构,并向学生说明转介原因,同时要落实好信息保密工作。三要做好跟踪记录工作。对心理筛查过程中发现的高危学生信息,心理健康教师要做好跟踪、观察并及时记录。发现有高危学生信息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心理危机应对处理小组。四要建立班级心理委员制度。每班配备至少男女生各一位心理委员,对其进行细致培训,以深入了解学生心理动态。
(三)推进家校协作共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1.加强对家长学校的管理。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列入家长学校教学范畴,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带动作用,形成和谐共进的教育新局面。各校每学期针对家长开展不少于4课时的专题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活动,通过家长会、专题讨论、亲子互动、家庭教育心得交流等多种形式帮助家长提升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和能力,促进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以正确理念、健康心态和良好品格行为影响自己的子女;同时要重视子女的心理健康问题,特别是要关注青春期的心理问题,加强与子女的交流沟通,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落实家访制度。各校每学年至少要开展1次覆盖全体学生的家访活动,通过上门家访、电话沟通等有效形式,细致询问学生及家庭情况,帮助学生和家长(监护人)掌握亲子沟通和交往的方法和技能,构建和谐的家庭亲子关系,切实做到高质量陪伴,减少学生心理压力,有效预防心理极端事件的发生。要督促父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要求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要定期召开家长会,丰富家长会内容,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针对亲子关系紧张的家庭开展个别辅导或团辅训练等辅导教育工作。
(四)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营造健康成长环境
1.创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各校通过“校社合作”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心理服务机构,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加强与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公共文化机构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的联系与合作,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充分利用社会现实中积极向上的生活素材,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实现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共享,拓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
2.大力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卫教融合”、“校检合作”等体系。县局将联合卫健部门共同抽调人员组建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库,每年进行巡回指导、帮扶,危机个案的研判、会诊;指导学校制定健康教育方案,开展青春期健康问题和心理疾病问题的咨询与辅导。
县局将联合检察部门定期选派检察官将心理健康内容融入普法,以阐释犯罪预防、防止校园欺凌等主题为内容,结合实际案例为学生们上“法治课”,有效增强学生们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意识,帮助学生们掌握心理健康相关知识、提升心理调适能力、培养乐观健康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3.建立健全专业的家庭教育讲师团。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作用,选派家庭教育骨干讲师,定期做好家庭教育宣讲和家庭教育的个别咨询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爱等心理健康服务。加强家庭教育宣传指导,引导家长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发挥家长在未成年人心理成长中的作用。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程,要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办检查,亲自考核评价,细化各项举措,扎实稳妥推进;持续深化全员育人导师制,做到人人有包联,生生有导师,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基础保障
各校要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在机制建设、教师队伍配备培训、心理辅导室建设、课程开设、保密管理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特别是在专职教师配备、经费筹措等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上,进行多维思考,突破瓶颈,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督导评估
各相关股室(单位)根据本《意见》及任务清单(见附件)工作要求适时开展日常抽查和专项督导,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学校考核评价重要指标,对未按要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校给予通报、督促整改和复查;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先进经验或优秀案例定期开展经验交流和总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