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25】32号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成立中小学校“校园餐”膳食监督问题办理机制的通知
各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现制定我县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直送问题渠道和处置反馈机制。
一、直送问题渠道
1、问题反馈电话:0913-7212142(教体局办公室)、0913-7259315(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0913-7219083(学校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2、问题反馈方式: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的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如遇问题一是向学校直接反馈;二是向教体局监察室和学校后勤服务中心校园餐办公室反馈;三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反馈。
二、处理反馈机制
(一)信息收集。一是学校“校园餐”膳食监督问题办理机制工作人员及时登记反映问题并建立问题台账;二是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和后勤中心专门工作人员及时接听反映问题电话,对反映问题信息完整记录,涵盖学校名称、问题描述、举报人联系方式等,建立信息台账。
(二)处置管理。反馈问题需要调查了解的由教育体育局根据中小学“校园餐”管理领导小组(蒲教发【2025】29号),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股室业务职能,经领导批示后联系办理股室进行办理;反馈问题不需要调查了解的(如:餐具清洁、操作工具摆放混乱等轻微问题或建议)可以通过电话等形式直接反馈学校办理;对重要反馈问题(如多校共性问题或食材隐患),由教体局联合市场监管局迅速组成工作组前往涉事学校和供应企业处置,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座谈走访师生等方式,了解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情况、问题原因,情况属实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相关学校和企业限时整改;涉及重大安全隐患或腐败问题线索,教体局监察室和和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共同核查办理;对疑难复杂、反映集中、反复投诉的问题,后勤中心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形成专门工作方案,组织力量集中解决。
三、问题处置反馈
(一)反馈家长。问题处置后,将问题处置结果整理成反馈报告,反馈内容包括问题调查情况、采取的整改措施以及后续预防机制等,让家长全面了解问题处理过程与结果,反馈应做到精准精炼、有理有据,直面问题,向投诉举报人说明办理情况。家长直送问题应于7个工作日内向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告知处理结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信息公开。定期将“校园餐”问题及处理情况在学校公告栏、蒲城县教育微信公众号、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微信群等平台进行公开,接受全体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增强“校园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学校要畅通监督家长委会成员直接与学校决策层沟通的渠道,当面协商解决家长关心的问题。学校在研究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之前,应邀请家委会成员参加座谈,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各学校要明确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直送问题的处置和反馈,确保校园食堂膳食安全、营养健康与服务质量,让“校园餐”真正成为学生家长心中的放心餐、满意餐。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