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月份责任督学主题督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2   浏览量:649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四月责任督学主题督导的通知

各督学责任区、中心校,各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督导局《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20项摸排任务》和渭南市教育局《责任督学入校督导“校园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责任督学在4月份重点对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20项和校园餐管理工作开展一次“全覆盖、起底式”专项摸排督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542—202549

二、督导内容

1.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特教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项附件1)。

2.校园餐管理(所有涉及校园餐的学校(幼儿园))10个方面(附件2)。

三、督导方式

听取汇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访谈、总结反馈。

四、相关要求

1.本月听评课年级和科目为:高二英语年级数学年级语文不足50人的教学点、年级不全的完全小学和幼儿园由责任督学自行确定听评课年级、学科。

2.各责任区要组织责任督学认真学习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基本办学条件20项《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等有关文件以及校园餐管理其他有关要求,切实提高督导履职能力。

3.各责任区办公室要督促责任督学严格对照“义务教育学校(含教学点特教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项进行重点摸排;各责任督学要按时入校、认真对照观测点填写好相关表册(附件1纸质版留学校督学办公室存档);各责任督学于4月9日12:00前登录国家教育督导信息化平台(http://jydd.moe.edu.cn)完成专项任务填报工作,各学校分管领导要配合责任督学做好网上填报数据的审核,填报过程中若有疑问及时与督导室联系,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填报正确。

4.责任督学要按时入校、认真对照“校园餐管理10个方面”做好督导检查;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由校(园)盖章、督学签字后,一份留督学责任区,一份由责任区收集完成后于2025年4月16日前上交教体局督导室。

5.责任督学要严格按照督导内容和标准开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校园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并下发问题整改督办单。学校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针对责任督学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和期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6.责任督学要客观公正地反映被督学校在校园餐方面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夸大,确保督导结果真实可靠。对发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责任督学和学校要及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将问题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附件汇总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