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渐近式弹性延迟退休的实施办法
各片区、中心校,各综合单位、县直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文件精神,切实维护教师权益,发挥优秀教师专业特长,解决学校缺科教师问题,按照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结合我系统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中渐进式退休或弹性延迟退休的教学一线人员。
二、基本原则
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每年7月有意愿实行弹性延迟退休的人员(按渐进式退休当年8月至下一年7月到龄退休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依据学科紧缺情况和个人身体状况,经支委会研究确定是否聘用,学科富余的教师不得在本校弹性延迟退休,由县局在全县范围内统筹缺科学校,通过试讲等形式竞聘。
三、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近三年均在一线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工作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近三年无违规违纪行为;
4.学校根据弹性延迟退休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科目及自身优势,将期安排到教学一线且达到平均工作量。
(二)不予聘任的情形
1.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
2.原则上履职岗位与专业技术职称科目不相一致的;
3.近三年未在教学一线人员;
4.近三年课时量达不到学校平均工作量或教学实绩靠后的;
5.上一学年内事假(除法定假外)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或病假超过30天的;
6.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不含“合格”等次)的;
7.违法师德师纪,造成社会影响;工作中有重大失职或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失误的;
8.不能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的。
四、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
每年7月份,个人向学校书面递交弹性延迟退休申请并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二)学校审核
学校召开支委会,对申请人递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根据申请人近三年来的代课情况、工作实绩、师德表现、年度考核考勤等,进行综合研判,确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
学校将符合聘用人员的健康状况,年度考核考勤情况、以及近三年来任教学科及工作量等在学校醒目处进行为期5天工作日的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聘用教师的申请,弹性延迟退休协议书,公示表上报县局人事股。
(四)单位聘用
县局人事股统筹全县各校师资情况,为本校无岗位需弹性延迟退休教师提供紧缺学科岗位学校信息。拟聘教师根据提供的学科岗位,到学校应聘,通过试讲、竞聘的方式,学校和其进行双向选择,对应聘上的,学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岗位职责要求对其进行聘用(被聘用的教师于聘期满的次月初到新聘学校工作),签订《弹性延迟退休协议书》,聘期三年。协议签订后,学校将延聘所需资料报县局人事股审核备案。
五、工作要求
1.落实管理责任。要坚持标准、坚持程序,严格考核、严格管理,确保聘用人员发挥示范引领和学科带头作用。
2.落实督查责任。人事股不定期对聘用人员的在岗守岗、履职尽责等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尽职履责,或有不能聘用情形之一者,责成学校解除聘用合同。
3.落实监督责任。县局监察室对聘用学校校长不按规范程序操作,审核把关不严,出现不按要求进行管理考核、聘用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履职、提供虚假证明等情形的,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弹性延迟退休协议书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