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遴选赴句容交流学习教师的通知
各中心校,县直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句蒲两地教育交流合作,学习借鉴江苏省句容市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管理经验,提升我县教育教学水平,根据蒲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赴江苏省句容市交流学习人才选派推荐有关工作的通知》(蒲人社函〔2025〕1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遴选一批优秀教师赴江苏省句容市开展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数量
1.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教育中心和特殊教育学校)13名在职教师。
2.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报1名。
二、交流学习时间
六个月
三、遴选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荣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优先。
四、待遇保障
1.职称晋升支持:设立交流学习教师职称晋升专项岗位,对圆满完成交流学习任务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在符合职称评审条件时,优先予以评聘,不受原单位岗位设置限制。
2.评优评先及干部任用倾斜:对完成交流学习任务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在评优树模、骨干教师评选、职务晋升及干部任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生活及交通补助:交流学习期间,教师可报销2次蒲城至句容往返高铁交通费,并享受每月1800元伙食补助及320元市内交通补助,相关费用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核发。
五、有关要求
1.组织申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优秀教师申请报名,于6月18日下午4时前将《蒲城县教师赴句容交流学习人员申请表》、《蒲城县教师赴句容交流学习人员信息汇总表》和《2025年蒲城县专业技术人员赴江苏省句容市交流学习个人承诺书》报教师发展中心,中心校负责辖区内学校的报送,县直学校直接报送。
2.选派单位职责:各选派单位要切实做好交流教师的后勤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其生活与工作方面的后顾之忧。教师返岗后,单位应积极搭建实践平台,支持其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学习纪律要求:交流学习期间,教师须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全身心投入学习;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展现蒲城教师良好的专业素养和精神风貌。
4.返岗实践要求:交流教师返岗后,应及时将先进教育理念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主动开展教学改革实践,并通过示范课、专题培训等方式辐射带动更多教师成长,推动我县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5.选派管理要求:各单位确定选派人员后不得擅自调整,交流教师须严格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对无故未完成学习时限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 系 人:景心怡
联系电话:0913-7219744
3.2025年蒲城县专业技术人员赴江苏省句容市交流学习个人承诺书。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