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7   浏览量:1720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

各片区、中心校,县直幼儿园:

为了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免试入园。严格落实幼儿免试入园原则,除卫健部门规定的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幼儿和家长进行考试或测查。      

(二)公平公正。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三)方便就近。结合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园所规模,坚持公民办并举,落实“相对就近、方便接送”的要求,满足就近区域内适龄幼儿就近入园。

(四)分级管理。2025年秋季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由各片区、中心校负责,各幼儿园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202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工作安排

招生宣传阶段(6月17日至6月22日)。各幼儿园利用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口公告栏发布招生公告,公告内容应包含幼儿园性质、办学基本条件、计划招生人数、收费项目及标准、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招生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等信息。

审核登记阶段6月23日至6月29日)。各幼儿园按照户籍、住房、经营等类别分别进行现场审核登记。

新生录取阶段(6月30日至76日)。各幼儿园严格按照办园规模核定情况,控制班额,确定录取幼儿,并下发入园通知书。

名单公示阶段(7月7日至7月11日)。各幼儿园对招收小班新生名单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幼儿入园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各片区、中心校要结合招生阶段安排统筹做好辖区内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务必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规范办园行为。各幼儿园严格按照发改部门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相关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增设收费项目,严禁在2025年8月30日之前以任何名义提前预收费用(含定金、学位费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编班并控制班额,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强化监督管理。各园要认真核定招生计划和制定年度招生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规定,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同时于6月27日前报所在中心校(城区片区)初审经中心校(城区片区)报请学前股审核备案后方可执行。县局将加大招生工作督查,严肃查处幼儿园招生中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等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并将幼儿园招生工作情况与学前教育奖补、年度检查、评优评先相结合,引导各类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

确保和谐稳定。各幼儿园、各中心校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措施,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和咨询电话,认真做好群众来电来访工作,耐心细致为家长答疑解惑,引导家长遵循科学保教理念,拒绝超前教育,坚决抵制幼儿园开展“小学化”教学,共同维护学前教育良好生态。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蒲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