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关于上报2025年秋季学期“校园餐”实施人数的通知
各中心校,城区片、县直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等九部门《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管理办法(试行)》《渭南市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管理,防止克扣、截留、挪用、套取专项资金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现就2025年秋季学期“校园餐”实施人数上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本次数据填报范围包括全县高(职)中、义务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含教学点)、幼儿园。
二、 上报时间及方式
1、数据填报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所有表册填报。
2、电子版报送:附件1(义务段)、附件2(高(职)中、幼儿园)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yb7236585@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学校名称]2025秋校园餐实施人数”)。
3、纸质版报送:所有纸质表册需签字盖章(学校公章+负责人签字),于2025年9月15日前报送至校园餐管理办公室。
三、填报要求
(一)表册分类及报送主体
1、附件1(义务段六类表册:备案表、受益学生花名册、不就餐花名册、受益学生汇总表、转出学生花名册、转入学生花名册):
初中(含九年制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义务段)单独报送;
小学(含教学点)以中心校为单位汇总后报送。
2、附件2(高(职)中、幼儿园备案表):
高(职)中、县直幼儿园直接报送至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各中心校汇总辖区内公办、民办幼儿园的附件2,统一报送;
城区片汇总城区民办幼儿园的附件2,统一报送。
(二) 填报规范
1、所有表册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确保内容完整、真实有效、数据精准(实施人数以实际在校就餐学生数为准),落实“谁填报、谁负责”原则。
2、 纸质版材料要求:
⑴义务段学校需报送:备案表、受益学生花名册、不就餐花名册、受益学生汇总表(均需签字盖章);
⑵附件5(转出学生花名册)、附件6(转入学生花名册)纸质版由学校留存备查;
⑶不就餐学生需提交《不就餐学生申请表》,由学校归档留存。
四、 其他事项
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数据填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 本学期“校园餐”负责联系人有变化及时上报。
附件:
蒲城县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