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2〕66号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在县直单位和局机关干部中开展四严格一提升
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县直单位:
根据县委《关于在全县机关干部中开展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意见》(蒲字〔2012〕29号)精神,现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县直单位和局机关干部中开展“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并制订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县直单位和局机关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办事效率、提升行政效能,打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开拓进取的干部队伍,全面落实市县教育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奋战五年再造一个新蒲城”积聚工作动力。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教育,着力加强干部自身建设
1.努力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坚持建立和完善干部学习制度,重点围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县情教情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政勤政教育,每月召开一次学习例会,每季度进行一次讲座或辅导,每年举行一次全县教育系统廉政教育报告会,重点解决干部对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了解不透,对县局发展思路和重大决策掌握不全,责任、廉政等意识谈化,理想信念不够坚定的问题。
2.努力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围绕“建设陕西东大门”和“再造一个新蒲城”以及“三年大变化、六年大发展、九年入教育名县”的思路,结合工作业务,加强各类培训,开展能力比武、评选等活动,要求各股组室每年拿出一份调研报告,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分析研讨,促使干部加快知识更新、加强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做好工作、履行职责的能力,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干部树立在岗敬重事业,干事追求精品的进取意识,努力营造“爱学习”的浓厚氛围。
(二)严格管理,规范行政职能
1.围绕高效运转,建立内部岗位工作标准和行为准则。修改完善工作制度,做到岗位明确、责任到人;按照“三亮三比三评”标准(“三亮”即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三比”即比技能、比业绩、比作风,“三评”即自评、群众评、领导评),公开每个班子成员、每个股室和每个岗位的具体职责、工作标准、工作流程、行为准则、失职追究等内容,推行精细化管理,使每项工作有人分管、有人负责、有人经办,有人督促落实,杜绝敷衍了事、推诿扯皮。
2.围绕任务落实,建立内部工作汇报点评制度。完善每周例会制度,围绕重点工作和阶段任务,报告上周工作,安排下周工作;将年度目标任务分阶段具体化,每月对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报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要求。
3.围绕严格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分管领导包联责任制,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对发现的迟到早退、脱岗溜岗、网上聊天、炒股、购物、打游戏、下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等现象,采取个别谈心、提醒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及时予以纠正。单位主要领导每年要与股组室负责人至少进行2次以上谈话,股组室负责人每年要与本股组室干部至少进行3次以上谈话。
(三)严格监督,规范公共权力依法运行
1.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约束制衡。各县直单位和局机关要切实加强对财务、人事、保密、招生、考试、资助、档案等岗位的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建立分权制衡、交叉任职、竞争上岗、干部轮岗及细化裁量权标准和幅度等权力分解运行机制,确保权力得到有效监督。
2.加快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逐岗位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建立预警处置机制,增强岗位自我教育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领域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和预防腐败的能力。
3.继续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办好蒲城教育网、蒲城教育电视台、蒲城教研、蒲城教育报,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群众关注、社会关切的事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宜公开外,最大限度地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四)严格纪律,切实做到“十个不准”
结合《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严肃查处干部作风方面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十个不准”:不准违反政治纪律,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准在工作落实和项目推进上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不准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或离岗到酒店、茶馆、麻将馆、歌厅、洗浴中心等活动场所娱乐休闲;不准对群众态度生硬、简单粗暴,甚至侵害群众利益;不准滥用职权,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不准对当事人故意刁难、推诿、设卡,无正当理由对管理服务对象的各类请示、申请、报告等长期积压,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或不作出明确答复;不准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特定利益关系人,从事与本人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不准利用公共权力,向行政管理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宴请与高消费娱乐等有偿服务,或变相敛财,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不准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五)提升行政效能,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1.深化县直单位、机关效能建设。深化和扎实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效能投诉制、绩效考评制、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制等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建立违反效能建设规定、影响创新创业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
2.建立县直单位、机关服务满意度社会评价体系。开展“向人民报告,接受群众评议”活动,通过省市县新闻媒体和电视专题栏目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工作职能、具体职责、工作标准、行为准则、失职追究规定;公开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政策法规;公开服务内容、工作原则、办事程序、办结时限、办理结果。采取电话随访、问卷调查、管理服务对象评议等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将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教育局“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雷林瑞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其他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县直单位和局各股室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西庆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建国同志、吴庚年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张书宏、李军锋、马雷记。县直单位不再设立相应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抓好组织落实。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县直单位、机关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解决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抓好分管股组室,做好表率。各股组室要按照领导小组和主要负责同志的统一部署,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活动。各股组室负责人要对本股组室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负总责,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各领导、各股组室要把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坚持把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办人民满意教育相结合,巩固提高活动成果;坚持把自我教育与组织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把作风建设与推动业务工作相结合,确保作风建设与推动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有效机制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行之有效的作风建设制度。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蒲城教育网、蒲城教育电视台、蒲城教研、蒲城教育报、县直单位和机关办公楼政务公开栏主渠道作用,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全系统在作风建设方面,尤其是在抓落实、求实效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弘扬正气,为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局“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年终要对各县直单位和机关各股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各县直单位、局机关各股室要结合各自业务,采取具体措施,狠抓作风建设,推进工作落实,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作风建设主题活动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