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工发〔2011〕03号

发布时间:2011-05-04   浏览量:3355

蒲城县教育工会关于转发渭南市教育工会

关于转发《关于县(市、区)教育工会、高新区工会

工委直属学校工会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蒲教工发〔2011〕03号

各基层教育工会:
    现将渭南市教育工会关于印发《关于县(市、区)教育工会、高新区工会工委、直属学校工会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蒲城县教育工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中国教育工会

陕西省委员会文件

渭教工发〔2011〕2号

关于印发《关于县(市、区)教育工会、
高新区工会工委,直属学校工会目标责任考核
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工会、高新区工会工委,各直属学校工会:
为了强化教育工会工作目标管理,实现目标考核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市教育工会在各县(市、区)教育工会、高新区工会工委,各直属学校工会中推行工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制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通过管理方式的创新推动工会工作整体向前发展。
    《考核办法》根据省教育工会全年工作部署及市教育工作年度工作要点,按照“规范合理、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包括“工会组织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创先争优劳动竞赛、维权职能发挥与维护稳定工作、工会自身建设、创新工作”六大项考核内容。为保证考核制度可操作性强,目标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值设定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分值大小增压力、促动力。对省、市教育工会确定的重点工作,设定量化考核目标,未完成量化目标的实行减分。对难以量化的目标,采取定性目标形式,对其完成目标的标准和时限做出明确要求,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考核实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日常管理主要检查工会日常工作运行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年度考核以《考核办法》为基本依据,以年度工会工作目标考核自查自评工作总结为基础,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比打分,结果将做为评选先进单位的依据。
    为保证《考核办法》的顺利实施,市教育工会将考核工作与奖惩激励机制有效结合,年终按照考核结果评出全面工作优秀单位和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创新和突出贡献单位,将由市教育工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和严重影响的,取消工作目标考核资格。
    现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4月6日
 
 
 
 
 
 
 
关于县(市、区)教育工会、高新区工会工委,
直属学校工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履行教育工会工作职责,推动全市教育工会工作创新和发展,客观真实反映各县(市、区)教育工会、高新区工会工委,直属学校工会的工作实绩和发展成果,根据有关条例和规定,结合省教育工会工作部署和市教育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工作实绩,激发工作活力,努力在全市教育工会形成争创一流业绩的新局面,不断增强各级教育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和创造力。
    第三条  基本原则:考核工作坚持规范合理、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职工认可、综合考评的原则,做到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上级考核与职工评价相结合。
    第四条  考核范围:各县(市、区)教育工会、高新区工会工委、各直属学校工会。
    第五条  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市教育工会的领导下进行。市教育工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制定和修改考核办法;提出各县(市、区)教育工会、高新区工会工委、直属学校工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研究解决考核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审定考核结果并实施奖惩。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各县(市、区)教育工会、高新区工会工委,直属学校工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任务和指标,由市教育工会根据省教育工会和市总工会全委会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市教育工会的工作实际确定,每年下达一次。
    第七条  考核内容包括目标责任考核和有关方面评价。
    第八条  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会组织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创先争优劳动竞赛、维权职能发挥与维护稳定工作、工会自身建设、创新工作。
    第九条  有关方面评价包括职工测评、同级党委评价。
 
 
第三章  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十条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在翌年第一季度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结合的方法。日常管理主要检查日常工作运行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年度考核以年度工会工作目标考核自查自评工作总结为基础,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地考核,结果将做为评选先进单位的依据。
    第十一条  自我测评。所有参加考核的教育工会要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写出书面总结并进行自测评分,在12月25日前报市教育工会。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完成目标任务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努力方向。
    第十二条  实地考核。根据需要,由市教育工会确定实地考核数量和对象。实地考核时,除听取工作汇报外,要进行职业测评,并由同级党委对工会作出评价。、
    第十三条  综合分析。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市教育工会对接受检查的各县(市、区)教育工会、高新区工会工委,直属学校工会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填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附表二),并写出考核报告。未接受实地考核的县(市、区)教育工会、高新区工会工委,直属学校工会由市教育工会根据日常管理和年终工作总结、自查测评进行打分,计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
第四章  分值评定和等次确定
    第十四条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百分制,定量考评打分。凡达到量化指标,获该项满分,少于量化指标酌情扣分。
    第十五条  为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调动各级教育工会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创新加分,获奖奖分。凡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职工群众的需求和当地教育工会工作的实际,在活动方式、工作方法、活动载体上有创新,对各级教育工会工作有一定借鉴和示范作用,其创新成果经市教育工会评审确认后,每项加1分。全面工作受到全总(省委、省政府)、省总(全国教育工会、市委、市政府)、市总(省教育工会、县市区委、政府)表彰的分别加3分、2分、1分;单项工作受到全总(省委、省政府)、省总(全国教育工会、市委、市政府)、市总(省教育工会、县市区委、政府)表彰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
    第十六条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分别优秀、良好、较好、较差四个等次和单项工作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名额掌握在被考核单位总数的30%左右。
    第十七条  对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和严重影响的,取消工作目标考核资格。
    第十八条  考评等次由市教育工会汇总考核情况,提出初步考评意见,报市总分管主席研究确定。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九条  市教育工会每年要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并送达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县(市、区)教育工会、高新区工会工委、直属学校工会进行通报表彰,并分别予以奖励。
    第二十条  接受考核的县(市、区)教育工会、高新区工会工委、直属学校工会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教育工会申请复议,市教育工会应予以复议,并将结果及时反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根据试行情况,经市教育工会研究同意,可对有关条款和指标进行修改完善。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工会负责解释。
 
    附:1、各县(市、区)教育工会、高新区工会工委,直属学校工会目标责任考核职工测评表
       2、各县(市、区)教育工会、高新区工会工委,直属学校工会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
 
 
 
 
 
 
 
 
 
 
 
 
 
 
 
    附表一
各县(市、区)教育工会、高新区工会工委,
直属学校工会目标责任考核职工测评表
 
               年   月   日
类    别
分值
得   分
工会组织建设
20
 
民主政治建设
20
 
创先争优劳动竞赛
20
 
维权职能发挥与维护稳定工作
20
 
工会自身建设
20
 
 
 
 
 
 
 
 
 
 
合     计
100
 
 
 
 
    附表二:
各县(市、区)教育工会、高新区工会工委
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
              年  月  日
类别
具体测评指标
分值
得分
组织建设
(20分)
工会组织建设工作
8
 
会员发展工作
6
 
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
6
 
民主政治建设
(20分)
职代会和校务公开工作
8
 
联席会议制度
5
 
民办学校建立教代会制主
7
 
创先争优劳动竞赛(20分
开展具有教育特色的“创先争优”劳动竞赛活动
7
 
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
6
 
开展评比“教学能手”竞赛活动
4
 
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3
 
维权职能发挥与维护稳定工作
(20分)
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教职工来信来访;民办学校建立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公办学校非在编人员建立集体合同制度。
8
 
开展多种形式帮扶活动
6
 
关心职工学习、工作、生活,开展教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6
 
工会自身建设
(20分)
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教育工会建设》情况
5
 
开展建设模范职工之家(小家)活动
5
 
干部培训工作
2
 
女职工工作
2
 
调查研究、信息报送和《中国教工》征订工作
6
 
合        计
100
 
 
 
    附表三:
市属学校工会目标责任考核评分表
单位:                                      年  月  日
类别
具体测评指标
分值
得分
工会组织和自身建设(30分)
工会规范化建设和会员发展工作
10
 
职工之家建设
8
 
经审、女工组织组建工作
2
 
干部培训工作
2
 
调查研究、信息报送和《中国教工》征订工作
6
 
民主政治建设
(20分)
职代会校务公开工作
10
 
联系会议制度建设
5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5
 
创先争优劳动竞赛
(25分)
开展具有教育特色的“创先争优”劳动竞赛活动
10
 
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
7
 
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5
 
维权职能发挥与维护稳定工作
(25分)
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教职工来信来访,民办学校建立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公办学校非在编人员建立集体合同制度。
15
 
开展多种形式帮扶活动
7
 
关心职工学习、工作、生活、开展教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8
 
合     计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