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5   浏览量:2346
蒲 城 县 教 学 研 究 室
关于申报2011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
通    知
 
各高中、初中及民办学校:
        2011年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依然按照往年的要求继续开展评审活动,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教师申报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类别:
包括文本类;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自制教具类;校本课程开发类四种类别的成果。
二、申报:
文本类和校本课程开发类网络、多媒体、教育电视节目类、自制教玩具类,按照要求,各学校初评后,于4月5日前以校为单位(乡镇初中、小学以初中为单位)上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要求:
1、宣传: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鼓励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认真总结,形成具有较高质量的教学成果,力争在全县、全市、全省范围内形成一批有影响的教学成果。2011年度评审结束后,县上将对各单位获奖情况进行专项通报。
2、评审:各单位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评审活动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氛围下有秩序地进行,确保成果评审的质量,坚决杜绝网上抄袭行为,讲求诚信,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环境;再次,要严格惩处学术不端行为,抄袭者一经发现,全县通报批评。
3、申报:文本类申报表一式一份,成果样本一份(含电子版),除申报推荐表,正文及封皮均不得出现作者个人信息,未按要求者直接取消评选资格;校本课程开发类申报书一式三份,成果样本二份(含电子版);网络多媒体类申报书一式一份,成果样本一式两份;自制教玩具类申报书一式三份,另附操作演示视频光盘一份。教学成果评选诚信保证书一式一份(需签名盖章)。
4、成果上报到蒲城县教研室信息技术组。
联系人:李亚娥    电话: 7200063 ,13891321893。
附件: 附表
 
蒲城县教研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