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高考报名学校:
按陕招办[2012]25号文件精神,对今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军人子女进行审查登记,此次审查登记的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考生特征为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等。以上考生特征选择其中一项作为审查登记条件。
各校务必将此精神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通知本班符合条件的考生或家长,填写《陕西省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军人子女审查表》,报父母所在部队相关单位审查后,以校为单位报县招生办。
要认清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的重大意义,面对高考考生已离校的实际,切实做好此项工作,防止遗漏考生。7月3日前未上报的,视为无此类考生。
蒲城县招生办公室
201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