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初中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11   浏览量:2544

蒲 城 县 招 生 办

关于民办初中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

补 充 通 知

各民办初中:

根据蒲城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12年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蒲教发[2012]6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民办学校填报普通高中志愿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1、民办初中考生可以任选我县一所公民办高中进行填报,按成绩录取。

2、各民办初中务必重视考生不在校的实际,及时通知、询问每位考生是否更改高中志愿,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考生重新填报志愿。原上报招生办的高中志愿信息作废。

3、高中志愿信息上报方法不变,仍从各校考生报名信息库中填报,于713(星期五)上午将高中志愿信息以电子信息形式上报招生办,逾期视为放弃。

4、各高中代码:尧中050601   蒲中050602    三中050608 

   桥中050609   孙中050603    党中050604   

   兴中050605   罕中050606    矿中050607 

              兴华050614

蒲城县招生办公室

一一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