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省市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0-29   浏览量:2872
蒲勤发〔2009〕09号
 
 
关于开展第二批省市农村中小学
劳动实践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初中、县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陕教产〔2009〕5号文件的要求和市教育局渭教发〔2009〕3号文件的部署,现就开展第二批全省、全市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劳动实践基地。
    二、评选条件
   (一)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并实施了基地发展建设规划;
   (二)符合《陕西省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建设标准》的基本要求,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   力;
   (三)按照《陕西省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暂行)》开展基地建设工作与经营管理活动,管理过程规范、运行态势良好、经济效益显著;
   (四)坚持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做到劳动实践课进课表,有教材,有教师,有活动,有记录,有效果,对学校素质教育和教学改革有推进;
   (五)推广农业科技,示范农村经济,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生态文明新校园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服务学校,服务师生,积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改善师生生活提供产品或者经费支持,年内勤工俭学收益用于资助比例大于25%。生态校园创新工程和卫生新校园试点工程六个子系统健全,运行良好,开展生态种养、建立网络平台、综合课改进入专题或校本层次的推荐为省级示范基地。
    三、评选方法
这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选的方式进行。即按照乡镇(学校)申报,县教育局、勤办推荐,市教育局审核,省教育厅评选批准的程序,最终产生省级劳动实践示范基地。在评选省级示范基地的同时,市上也择优命名5至15个市级示范基地。被命名为省、市示范基地的学校省市将予以表彰奖励,并优先列入2010年卫生新校园工程试点校。
各乡镇初中、县直学校要结合实际,按照标准,认真搞好申报工作,每乡镇至少报一所学校,于2009年9月20前报县勤办。9月30日前县局、勤办将安排有关人员深入学校进行检查。10月10日前,市上派员现场确认省市示范基地对象。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激励先进、提高基地建设与管理水平贯穿评选活动全过程;
   (二)严格标准,注重程序,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把真正符合条件、具备示范作用的基地推选出来;
   (三)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用事实证明,数据说话,认真总结基地的建设经验,充分展现基地的管理水平。
   (四)完备手续,按时上报,各申报学校在申报中需提供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不超过2000字),经县教育局、勤办审核后,由市上汇总报省教育厅生产教育处。各乡镇初中、县直学校报送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20日。
    联系人:王晓刚   7219083   13636855444
    电子信箱:wnpcwxg@163.com
    附:《陕西省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建设标准》;
   《陕西省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暂行)》。
 
 
 
                                                  二OO九年九月一日
 
陕西省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建设标准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到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制订了农村中小学劳动实践教育基地长远发展规划,有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
    二、学校领导重视,基地管理机构健全,有专职管理和经营人员,有班、团、队分片负责的实践活动组织网络。
    三、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建设规模要达到小学5亩、初中10亩、高中15亩、职中50亩的标准,基地产权明确属于学校所有。
    四、基地应在学校内或离学校较近,布局合理、设备完备、耕作条件好,便于管理,方便学生参加实践活动。
    五、种植结构合理、科技含量高、作务精良。开展科学试验、科学种田、积极推广适合当地种植的优良作物,为当地农业发展服务,能够带动农民科学种田,脱贫致富。
    六、基地农产品应能充分体现名、特、优、新的特点,单位产量、产值应高于当地农业一般水平,经济效益突出并逐年有所增加。
    七、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地参加生产劳动或社会实施活动,使大多数学生能学到一至两门农业实用技术。
    八、基地劳动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教师、有教材;做到时间保证、教育效果保证、安全措施保证。
    九、基地建设有投入,基地收益中有一部分能用来资助贫困学生或贫困教职工。基地财务管理规范,收支合理。
    十、基地建设中无违法违纪和重大不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