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考生填报中专五年制高职志愿及纸介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蒲招发〔2010〕18号
各初中:
根据蒲教发〔2010〕23号文件及市招生会精神,现将考生填报志愿及纸介质档案管理办法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填报志愿的对象及时间
凡参加2010年中考的考生均可填报中专、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28日至30日。
二、填报志愿范围
考生填报志愿必须按照《招生考试特刊中专版》上公布的在渭南市招生的学校、专业、代码及志愿卡的格式要求填写,对志愿卡中的各个“志愿”及有关表态栏,均要明确表态,否则一律按“不愿意”对待,志愿卡填好后不得涂改或调换。
三、填报志愿要求
1、填报三年制中专、五年制高职志愿必须在志愿卡对应栏目填涂,不得倒置。
2、志愿报盘、报表时间为7月1日一天。志愿表要按考号从小到大排放。
四、档案建立与管理
1、凡填报中专、高职志愿的考生都必须建立纸介质档案,建档工作在志愿报完后进行。其具体办法是:①各初中学校按照填报志愿人数领取档案袋;②按档案袋下方说明栏要求填好袋面,并装入考生学籍档案;③按考号从小到大顺序排放,于7月6日上午10时前将半成品档案交县招生办。
2、各校要在6月30日前将领取档案的办法要求、时间、地点通知考生本人。
3、录取工作结束后,被录取新生凭新生录取通知书(需盖有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普通中专录取新生专用章和渭南市招生办印章)和2010年中考《准考证》到原毕业学校领取纸介质档案,如由家长代领,除交验新生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外,还应该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
4、所有发出的档案,必须用封条密封,并加盖“蒲城县中考档案密封章”。领档人要在档案清册上签署姓名,并在“备注”栏内签写证件号码,坚决杜绝错领,冒领等事件发生。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填报志愿、建立分发档案是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工作。
2、各项工作实行责任人制度,各个环节实行签字交接手续,对工作中不负责任出现的误时误事现象,将追究个人责任,并予以通报。
3、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选定,并亲自填涂,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名填报,限制填报。否则,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4、初中学校领取档案时间,请在7月30日与各学区中考专干联系。各初中学校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发放档案,落实责任,使考生档案的保管安全、发放顺利。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招生 考试 志愿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