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在教育系统党员中开展民主测评工作的
通 知
各支部(总支):
为了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和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发现、解决党员队伍中影响党的团结和发展的问题,经研究决定,在七一到来之际,各支部(总支)要在所辖党员中开展民主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党员民主测评工作从6月10日开始,到6月25日结束。各支部(总支)可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合理安排。
二、测评内容
测评中,重点评议党员政治素质、组织纪律、学习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测评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格次。
1、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思想认识跟得上形势的发展;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群众意识和无私奉献精神,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弘扬正气,明辨是非,敢于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2、组织纪律: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能按照《党章》要求,认真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各项活动,按时交纳党费;严守党纪、政纪、国法,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坚持党性原则,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学习能力:能够按照党组织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技能和业务知识;理论素养高,业务能力强。
4、工作实绩:能够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工作作风,虚心向其他同志学习;积极投身本职工作,事业心强,勇于开拓,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党员承诺制活动,并认真践行承诺;能团结同志,共同为一方教育的发展尽心竭力;在党员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三、方法步骤
1、准备宣传阶段:各支部(总支)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将党员交纳党费情况、承诺制完成情况、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情况等进行公布,作为党员民主测评的主要依据;组织全体党员对该通知全文进行学习,提高广大党员对开展民主测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大家掌握民主测评工作的时间进度、测评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开展有的放矢,力求准确。
2、自我检查阶段: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测评内容,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廉洁等方面的情况,特别要检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找准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制定出整改措施和下步努力方向,形成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自查书面总结材料,同时填写《党员民主测评登记表》(附件1),并上报所在党支部。
3、批评与自我批评阶段: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认真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开展测评时,要邀请5—10名群众代表参加,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员的意见。
4、审定格次阶段:党支部将收回的民主测评表进行汇总统计,归纳分析,由党支部书记向每个党员反馈意见。党支部根据测评结果,提出每个党员的初步格次意见,并上报教育局党委。“较差”票数超过总票数1/10的,不能确定为“好”;所得票数达不到党员总数60%的,不能确定为“较好”;“较差”票数超过总票数2/3的,要确定为“较差”。
5、督促整改阶段:确定为“较差”格次的党员,经教育局党委审定后,党支部要对其进行组织谈话,要求其深入分析自身存在问题,并制定限期整改措施,同时取消当年度和下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几点要求
1、各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党员民主测评工作,加强领导,抓紧时间,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地搞好工作。不能随意变通程序、降低标准,切实保证党员民主测评工作收到实效。
2、民主测评采取自评与他评、党内与党外、口头与书面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确定为“好”格次的党员数一般掌握在党员总数的15%以内。
3、党员民主测评工作要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合开展,每年5—6月开展民主测评,11—12月开展民主评议,不再另行下发通知。民主测评结果作为每年评先评优和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
4、党员民主测评原始表和结果由党支部统一保存,保存期限一年,待第二年该项工作完成后再统一销毁,以便及时查阅和上级检查。
5、各支部(总支)要将《党员民主测评登记表》(一式二份)、《党员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工作总结于6月27日前报送教育局党委办。《党员民主测评登记表》一份留局党委存档,另一份由局党委审批、盖章后返回本支部保存。
附件:1、党员民主测评登记表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2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