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蛋奶工程(肉制品)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9-12   浏览量:3739

 蒲城县蛋奶工程(肉制品)招标公告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2〕25号)、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蛋奶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体〔2012〕15号)及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秋季继续做好蛋奶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渭教基〔2012〕103号)文件精神,经县蛋奶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蛋奶工程实施中,每日增加肉制品(火腿肠一根,现就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林瑞

副组长:澹台典谱   吴庚年

成  员:孙增强   曹会保   陈万军  马雷记

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及售后服务承诺,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采购品牌、配置、性价比较优、有效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孙增强同志兼任,负责招标工作的各项准备、报名资料收集、资格审查、前期市场调查等具体事宜。

二、招标范围

知名品牌火腿肠生产厂家县级及以上一级代理商。

三、招标内容

每根规格在35克——70克火腿肠,按照性价比确定一种或两种

四、投标人资质等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必须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者代理销售商,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3、经销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备查: 
    1)生产厂家一级授权经销证明; 
    2)全国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 
    5)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须具有本项目销售经营范围); 
    6)税务登记证副本; 
    7)食品经营许可证; 
    8)食品卫生许可证。报名时须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两份(加盖供应商企业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9)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0)投标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供货物样品,一旦确认中标方,将封存样品至签订合同时。 
   (2)投标人要具有稳定的货源,具有配货送货等流程的运转能力,配送人员具有健康证。 
   (3)投标时提交商品质量及食品检验报告单,保证所提供的商品每批次均合格,火腿肠完好率为100%,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五、投标其它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地点:2012年9月17日上午9:00--11:00时在县勤工俭学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推迟或提前均不予受理;

2、投标时自带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表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报价包含货物成本、运输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3、未尽事项,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时平等、合理协商解决。 

            

                                     蒲城县蛋奶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