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3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防止学校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和学校传染病的传播流行,推动我县学校卫生工作的全面开展,切实维护青少年群体的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决定在10月份对我市各县学校卫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及对象
检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具体督查对象为县城普通中学及小学、农村普通中学及小学各1所。
二、督查内容
1、学校卫生工作组织管理情况,重点是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
2、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重点是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建设、供水设施卫生状况、自备供水水源卫生防护状况、水质消毒及水质检测制度执行情况;
3、学校易暴发流行的疾病和介水性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以及疫情报告员的配置,医务室基本卫生条件及晨检、巡查、因病缺课登记等防控措施实施情况;
4、学校教学环境和生活设施卫生情况,重点是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环境和设施卫生以及学生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卫生情况。
三、工作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提升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水平,做好迎接省市专项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