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3〕16号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义务阶段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展评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初中、有关县直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县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推动中小学生才艺培养工作,现将《蒲城县义务阶段学校艺术教育成果展评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要求,望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把这次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2011年、2012年制定的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成立相应的展评活动组织机构。校长负总责,确定专人具体抓,强化辅导与训练,认真组织好校级展评活动,为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搭建平台,确保本次展评活动取得实效。
二、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突出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人人参与,重在普及;坚持面向全体中小学生,保证展评活动的参与面。
三、各校须严格组织艺术展评活动,按时、按量、按要求报送艺术节目和作品。
四、各中小学校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进行安排部署,并以各初中、县直学校为单位将此次活动实施方案于3月30日前报送基教二股和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各1份。
五、县级展评活动由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将对各中小学校展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初中负责组织进行辖区内中小学展评活动。
附件: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