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政教督〔2013〕4号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转发
《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了推动全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双高双普”督导评估的意见》(陕政办发〔2011〕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制定了《陕西省“双高双普”评估验收标准》,现转发你们,请认真学习,并在各自工作中贯彻落实。
二O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