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教育系统2013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台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3   浏览量:2467
关于建立教育系统2013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台账的
通     知
 
 
 
各支部(总支):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根据县委组织部通知精神,现就建立教育系统2013年度党费收缴管理台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费计算的基数
    1、在职党员党费交纳的基数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提高10%、保留津补贴及绩效工资的70%(义务教育段次)或60%(非义务教育段次)。
    2、离退休党员党费交纳的基数为:基本离退休费和生活补贴两部分。
    二、党费交纳的比例
    1、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党费实际计算基数在3000 元以下(含3000 元)者,按 0.5%交纳党费; 3000 元以上至5000 元(含5000 元)者,按1%交纳党费。
    2、离退休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党费实际计算基数在5000 元以下(含5000 元)者,按0.5%交纳党费;5000 元以上者,按1%交纳党费。
    三、几点要求
    1、各单位接通知后,对本支部(总支)党员进行摸底,逐人造册登记。各支部(总支)的党员人数要与局党委党员信息系统中的党员人数一致。
    2、党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和绩效工资标准为现执行的最新工资标准。
    3、各支部(总支)务必于2013年3月25日前将本单位党员的党费收缴管理台账(一式二份)连同电子版及2013年第一季度党费交教育局党委办。
   
    附:党费台账.doc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