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明节及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第十八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我县当前严峻的防火安全形势,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春季安全及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加强防范,全力做当前校园安全工作。
二、家校结合,扩大宣传,全力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各学校要立即对学生开展一次防火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二是教育学生不携带引火媒介、不玩火,让学生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识;三是发放《致家长一封信》,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四是要教育学生率先垂范,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祀,在祭祖上坟时禁止燃放鞭炮,焚烧香烛、火纸冥币等,并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将文明祭祀行为向家长和社会宣传。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集中场所,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不得拖延。要严格履行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局,坚决禁止未成年人参加扑救。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及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明节及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第十八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和我县当前严峻的防火安全形势,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校长要高度重视春季安全及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加强防范,全力做当前校园安全工作。
二、家校结合,扩大宣传,全力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各学校要立即对学生开展一次防火教育,教育学生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二是教育学生不携带引火媒介、不玩火,让学生掌握一定的防火知识;三是发放《致家长一封信》,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四是要教育学生率先垂范,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祀,在祭祖上坟时禁止燃放鞭炮,焚烧香烛、火纸冥币等,并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将文明祭祀行为向家长和社会宣传。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集中场所,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不得拖延。要严格履行值班制度,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局,坚决禁止未成年人参加扑救。
三、创新手段,积极开展好安全教育日活动。 3月25日,是第十八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 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写好一篇安全题材作文,观看一部安全教育影片,自查一次安全隐患,举办一期安全板报专栏,组织一次法制报告会,扎实有效地做到安全知识进校园、进家庭、进课堂,有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
四、查改并行,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各学校、幼儿园要扎实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制度,重点是校园重点部位、重要场所、校园周边,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亲自带队,查找隐患,整改问题,确保排查整改不走过场、确保校园安全。同时利用主题班会、家长座谈会和安全分析会的形势,查找师生、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处和化解。
五、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抓好学生上放学、晚休和其他特殊时段、课堂、宿舍、学生食堂等重点环节、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抓好交通、消防、学生集中上下楼、大型活动的事故预防工作,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增强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
五、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抓好学生上放学、晚休和其他特殊时段、课堂、宿舍、学生食堂等重点环节、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抓好交通、消防、学生集中上下楼、大型活动的事故预防工作,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增强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