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法治发〔2013〕02号

发布时间:2013-04-07   浏览量:3012
蒲法治发〔2013〕02号
 
 
中共蒲城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蒲   城   县   司   法  局
共  青  团  蒲  城  县  委
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暨“十佳法治校园”
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镇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不断提高我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推进“法治蒲城”、“平安蒲城”建设,结合我县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校建设的实际,中共蒲城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蒲城县教育局、蒲城县司法局、共青团蒲城县委决定联合开展“法律进学校”暨“十佳法治校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意义和目的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暨“十佳法治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是全面提升青少年法律素质的源头工程,也是培养造就新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础工作,对于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法律进学校”活动的全面实施,逐步形成从小学到高中的渐进、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全面构建青少年成长的良好法治平台,使全县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学校依法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明显减少,学校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法律进学校”活动主要内容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法律进学校”暨“十佳法治校园”创建活动以“学法守法,提高法律素养”为主题,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列入小学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高中思想政治课程,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此外,各学校要根据当前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需要,邀请律师、政法干警等法律专业人士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活动。
    (二)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作用。要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学期至少对学生进行2次以上法制教育辅导。
     (三)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六个一”系列活动。
    一个法治文化学习角。同学们可以在这里学习法治文化知识,分享法与生活、法与青春等“法律营养快线”。
    一堂法制教育主题班会。由班主任老师确定主题,组织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采取互动讨论等方式开展主题班会。
    一场法制报告会。每学期至少举办一场法制报告会,培养同学们学法守法,依法维权意识,树立“崇尚法律、共筑和谐”的精神理念。
    一份学法心得体会。每名同学每学期至少写一份学法维权心得体会,由外在到内在,由感性到理性不断提升学法效果。
    一次法律常识考试。结合同学们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法律常识考试,以考促学,以考促用。
    一次校园周边法治环境整治。由教育、公安、工商、文化、市容、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依法管理和整治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与广大师生身心健康有关的餐饮场所,综合整治一次学校周边治安环境。
    (四)开展“十佳法治校园”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创建“十佳法治校园”活动,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制度,使广大青少年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优化校园法治环境,维护老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这次“法律进学校”暨“十佳法治校园”创建活动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县教育局、司法局和团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各学校具体组织实施。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3年4月上旬)
    一是制定活动方案。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法律进学校”暨“十佳法治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二是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对“法律进学校”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中旬至2013年9月)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实际需要,对照“法律进学校”活动工作标准,制定重点工作推进表,采取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成效的手段,认真抓好落实,使“法律进学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保留好开展活动的各种影音纸质等资料,为参加创建“十佳法治校园”评比打好基础。同时,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热心教育工作人士深入部分学校观摩指导。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评比阶段(2013年10月至2013年11月)
    各学校要按照活动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总结、汇总材料,积极申报参加创建全县“十佳法治校园”评比工作,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学校创建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评比,确定出“十佳法治校园”,名单在蒲城普法网、教育局网站公示一周,最后进行挂牌,并在全县予以通报表彰,广泛宣传。
    创建全县“十佳法治校园”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县教育局、司法局、团县委联合组成,组长由司法局长刘安良担任,副组长由教育局副局长澹台典谱、司法局副局长申从军、团县委副书记苏拓担任,办公室设在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县政府四楼东侧),主任由司法局宣传股股长李少军担任,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日常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7261890  7219740
    联系人:刘红梅、雷建军
    邮箱:524735727@qq.com
 
    附1: 蒲城县“法律进学校”活动工作标准 
    附2:蒲城县创建“十佳法治校园”活动法治文化宣传语
    附3:蒲城县创建“十佳法治校园”活动申报表
 
    附件汇总:附件.rar
 
 
 
 
中共蒲城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          蒲城县教育局
 
 
 
 
   蒲城县司法局                    共青团蒲城县委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