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3〕55号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蒲 城 县 教 育 工 会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
补 充 通 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了全方位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弘扬正气,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教育局在今年教师节期间,将表彰一批长期在基层学校默默无闻、努力工作、成绩优异的教师,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决定,在《认真做好2013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蒲教发[2013]33号)文件的基础上,扩大教育系统各类先进的评选名额,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奖项及名额
今年拟评选表彰各类先进个人500名,增补奖项及名额有:
1、先进教师50名;
2、模范班主任50名;
3、教坛新秀20名;
4、优秀园长10名;
5、学区管理先进个人8名;
6、最美乡村教师20名;
7、能走进学生心灵的教师10名;
8、善于和家长沟通的教师10名;
9、体音美工作先进教师20名;
10、生活管理先进教师20名;
11、安全卫生先进个人20名;
12、校园好管家20名。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
1、先进教师、模范班主任的评选范围及对象按照蒲教发[2013]33号文件执行。
2、教坛新秀
参评对象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至3年的优秀青年教师。
3、优秀园长
参评对象为担任园长职务2年以上的公民办幼儿园园长。
4、学区管理先进个人
参评对象为分管学区工作或辅导区工作的学校领导。
5、最美乡村教师
参评对象为农村边远学校一线任教5年以上的教师。
6、能走进学生心灵的教师
参评对象为关爱学生,善于和学生谈心,走进学生心灵,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7、善于和家长沟通的教师
参评对象为严格落实一包联三延伸制度,认真贯彻全员育人导师制,注重家校衔接,善于和家长沟通的教师。
8、体音美工作先进教师
参评对象为从事学校体音美教学的专职教师。
9、生活管理先进教师
参评对象为在寄宿制学校或幼儿园的生活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10、安全卫生先进个人
参评对象为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
11、校园好管家
参评对象为在财务、后勤岗位上,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做出优异成绩的人员。
三、评选条件
各类先进的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1、宣传阶段(6月22日-6月24日)。各单位依据县局文件精神,制定评选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并做好宣传动员,明确评选的范围、对象、条件和办法。
2、报名阶段(6月25日-6月26日)。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向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个人近年来的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单行材料。
3、初评阶段(6月27日-7月1日)。由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初评。
①公示申报人员近年来的获奖情况。
②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由申报人员进行现场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③教职工代表根据申报人员获奖证件、述职情况、并结合平时的工作表现及教学实绩等进行现场民主推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④学校初评公示。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对象的业绩条件、师德考核、业务考核及民主推荐情况,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⑤上报评选结果。推荐上报各类人员的材料,每人一袋,按照职评材料装订的办法将各类证件装订成册,并提供个人单行材料(字数不少于1500字)和《蒲城县2013年 先进审批表》(纸质和电子版)、先进事迹的影像资料(电子版),于7月2日前上报局办公室。
4、全县联评阶段(7月3日-7月10日)。教育局分组对推荐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并结合其获奖情况、先进事迹、民主推荐等情况,提出拟表彰人选,交县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五、有关要求
1、增补的先进教师、模范班主任的推荐名额,以及其它奖项的推荐名额见附件3。
2、对于先进教师、模范班主任的人选,各单位只上报增补人选,已上报到教育局的不再重复上报。
3、各单位在评选推荐时一是要向偏远学校倾斜,把那些多年工作在边远地区、学校条件艰苦且做出优异成绩的同志评选推荐上来;二是要突出师德和教学实绩,对为人师表并在高考、中考及全县质量检测中取得显著成绩的个人予以倾斜,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全县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要统筹兼顾,各初中在分配名额时中小学教师原则上按照1:1比例确定推荐人选。
4、此次各类先进的评选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附件:1、各类先进评选条件.doc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蒲 城 县 教 育 工 会
201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