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7-13   浏览量:5657

 

 

    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稳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渭南市2013年中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渭教发〔2013〕3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初中教育的导向作用,促进初中学校深化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维护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阳光、公平、有序”的高中招生环境,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2、2013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将按照市文件精神,实行计划管理、志愿填报、多元评价、择优录取,并将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全面实现阳光招生。
    二、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1、我县具有普通高中招生资格的学校共10所:尧山中学、蒲城中学、第三高中、桥山中学、孙镇中学、兴镇中学、党睦中学、罕井中学、兴华学校、文光学校。
    2、渭南市教育局根据我县教育实际,结合各高中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办学水平等,按照每班50人的标准,综合确定各高中2013年招生计划如下:
 

学校名称
招生人数
班数(个)
统招生人数
“三限生”人数
尧山中学
1100
22
917
183
桥山中学
1000
20
833
167
蒲城中学
800
16
667
133
第三中学
800
16
667
133
孙镇中学
300
6
250
50
兴镇中学
300
6
250
50
党睦中学
200
4
167
33
罕井中学
200
4
167
33
兴华学校
800
16
800
0
文光学校
100
2
100
0
合  计
5600
112
4667
933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渭南市指令性计划,不再增加。
    公办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生计划和“三限生”计划,民办高中招生计划均为统招生计划。各高中“三限生”人数按不超过批准招生计划人数的20%比例下达。 
    3、收费标准。公办高中收费按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陕
价行发[2006]120号、陕价行发〔2007〕121号、陕价行发〔2013〕17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即学费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生/学期、城市普通高中350元/生/学期、农村普通高中200元/生/学期。“三限生”收费省级标准化高中为10000元/生/三年、普通高中6000元/生/三年(含三年学费)。
兴华学校、文光学校收费分别执行渭南市物价局渭价发〔2007〕56号、渭价发〔2007〕129号文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学费均为1400元/生/学期。
    公民办学校的住宿费、代办费由各校依据相关文件批准的标准收取。
    4、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根据渭南市教育局渭教发〔2013〕35号文件精神,我县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共有7所,即尧山中学、蒲城中学、第三高中、桥山中学、孙镇中学、兴镇中学、党睦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统一招生计划,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
    5、渭南高级中学在全市范围内招生。我县各公办普通高中只能招收在我县报名且具有我县户籍考生,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所招的特长生和民办高中可面向全市招生,所招收的外县区学生必须提供准考证、成绩单、户口本。
    6、渭南高级中学分配我县4所薄弱初中定向生指标4名,定向生必须为初中阶段一直在中考报名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县户籍的毕业生,中考成绩在渭南高级中学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为学校中考成绩最高分。经研究决定将其分配平路庙初中、孝通初中、永丰
初中、三合初中各1名。
    三、志愿填报
    中考成绩公布以后,按照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志愿填报有关文件要求,坚持自愿的原则,由考生结合自己的成绩及各高中招生计划自主填报志愿,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指名报考、限制报考。
    考生填报志愿时,在填报渭南高级中学的同时,只能在我县具有招生资格的10所高中中选填一所,并要认真核对,凡因不规范填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志愿填报办法及时间安排由县招生办负责制定、印发。
    四、新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与条件。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和公平、公正、阳光的原则,严格按照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考核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录取的基本条件为中考成绩达到全县划定的各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不参加中考学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分数线。县局依据高中招生计划和学生中考成绩划定各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60%;各高中“三限生”由县局按不低于公办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0分的范围确定分数线;民办高中跨县市区录取的考生,须达到县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三)录取方式。统招生由县局和县招生办在渭南市教育局的
指导下依据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按照“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和各高中招生计划统一实施录取,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体育艺术特长生在中考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按专业测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渭南高级中学录取分数线公布后,考生依据自己成绩,采取网上和到渭南高级中学现场两种方式公开报名。
    “三限生”由各高中在县局确定的分数线之上根据考生自愿报名初录后报招生办审核最终确定予以录取。
录取结束后,县局将录取结果上报渭南市教育局复审,复审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报名
    录取工作结束后,县局将依照录取结果签发《渭南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高中报到。任何高中不得私自招生和接收无本校高中录取通知书的学生。
    各高中录取的“三限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县招生办进行审核后,持招生办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指定的交费处缴费,并凭缴费回执单到招生办领取《渭南市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后到学校报名注册。
    全县两所中等职业学校今年招录计划为700名,其中职教中心550名、高阳职中150名。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即可于8月10日前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自愿到学校报名,学校按考生报名顺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满为止。
    六、高中学籍
    渭南市教育局根据我县上报的各高中录取结果,直接生成各高
中2013年高一新生学籍信息。未被录取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不建高中学籍电子档案和不发放高
中毕业证书。被我县各高中录取的学生,学籍三年内不得迁转。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适时向社会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高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加强招生宣传。各初中要组织召开考生大会,广泛宣传《蒲城县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同时,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在尊重考生志愿的基础上,要积极鼓励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现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保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比例适当,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县局要求各高中把7月15日—16日定为校园开放日,做好学生及家长接待工作,全方位对学校进行宣传,让家长和学生了解学校,吸引广大学生报考本校。
   (三)健全监督机制。县局有关职能股室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加强监察督查,并设立招生咨询举报电话:7237902、7221932、7212574,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肃招生纪律。坚持依法治招,实行招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禁任何学校、任何个人提前招生、突破范围和计划招生的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违规乱招生的学校和个人,按照渭教发〔2013〕38号文件安排,渭南市教育局、渭南市纠风办、渭南市财政局、渭南市物价局将在九月份开学后联合逐高中进行督查,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对相关违规责任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将给予严肃处理。对不按照规定和要求招生的高中,在通报批评的同时,将申请省教育厅撤销其省级标准化、示范高中资格,并联合物价、纠风等部门彻查学校近年来各项工作。
 
 
       蒲城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