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校车驾驶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01   浏览量:2759
 
关于办理校车驾驶资质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对校车及驾驶人员的管理,为办理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等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由县车管所统一组织全县校车驾驶人员审查并办理校车驾驶资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3年8月7日早7时,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在县交警队大门口集中。
    二、参加人员:凡已申请校车准驾资质且已通知县交管部门和县交管大队车辆管理所等审查同意的校车驾驶人员。(以《校车驾驶人员准驾审批表》为准,即附件1)
    三、办理办法:办了方便驾驶员办理,由县车管所提前协调市车管所,统一带队,集中审查办理;过期则自行前往。
    四、工作要求:
    1、各校(园)接通知后要迅速通知并督促驾驶人员持驾驶证、本人身份证和《校车驾驶人员准驾审批表》(一式五份,已报教育局的幼儿园,8月7日早在交警队门口由教育局直接发给驾驶人员)准时集中,服从统一安排,前往办理。
    2、因故没有办理或办理不到位的驾驶人员,应尽快到县交管部门办理,完善校车驾驶资质手续,以防拖延校车标牌的办理工作,致使秋季开学(园)影响校车使用。
    3、各校(园)要利用暑期有利时机,完善校车许可和标牌申请手续。秋季开学,公安、交通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小组,严厉打击校车非法运营,对校车违规使用实行“零容忍”,确保学生接送安全。
    4、关于校车准驾资质、校车许可及标牌申请等流程,可详细咨询景琦老师,联系电话:18291321369。
 
 
蒲城县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