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政教督〔2013〕09号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秋季中小学生辍学情况督查的
通 知
各镇政府、初中: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陕西省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少年儿童公平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提高我县义务教育的普及程度和教育质量,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无辍班无辍校无辍乡镇活动意见的通知》和渭政教督(2013)13号文件要求,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在今年秋季开学初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控辍保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现将督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㈠各镇政府和有关学校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㈡各镇政府、村委会(居委会)、学校关于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考核奖惩办法及控辍成效。
㈢义务教育档案建设和管理情况。
㈣学校贯彻落实控辍保学“五种制度”装框上墙情况,辍学人数和劝返救助情况,控辍保学资料记录保存情况。
㈤“无辍班、无辍校、无辍乡镇”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二、督查办法及时间安排
㈠自查阶段(时间:9月1日——9月15日)
各镇、校从9月1日到9月15日自下而上全面自查,并于9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公章报送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自查报告必须有基本情况、自查工作情况、自查结果情况分析、整改措施并附辍学情况统计表(附件),同时上报一份质量较高的控辍保学调研报告。(并将电子版发送到pcjydds@126.com)
㈡督查阶段(时间:9月15日——9月20日)
1、听取镇、校关于控辍保学工作和“无辍班、无辍校、无辍乡镇”创建活动的汇报,查阅镇、校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档案以及学生流失情况等资料。
2、召集相关人员就本镇控辍保学工作和“三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座谈,随机对部分师生及学生家长、乡镇干部、村组干部进行走访。
三、几点要求
1、各镇、学校要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相关人员参加的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定期研究控辍保学工作及时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2、扎实认真组织好自查工作,摸清底子,弄清情况,认真统计分析,自查和督查以初中阶段为重点,要详查初中每一位流动学生和辍学生的详细资料与流向,建立“三无”活动定期督查、总结和表彰奖励机制,做好档案记载。
3、严格执行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度。对本次督查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相关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处理,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4、县教育督导室在乡镇督查的过程中,将组织督学随机抽查和全面督查。
5、本次督查结果将向县政府汇报,并通报到各镇。
6、调研报告于9月底以前上报督导室。
附件:
1、辍学情况统计表表123.xls
2、乡镇和学校情况统计表表45.xls
以上统计表的电子版发送到pcjydds@126.com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