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政教督(2013)13号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聘请王宗见等49名同志兼任督学责任区
学校督导员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在全市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渭政教督【2010】9号)、《渭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渭政教督【2011】8号)和《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聘请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员的通知》(蒲政教督【2013】9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全县教育工作水平,全力推进教育事业公平和谐的发展,经各学校推荐,县教育督导室考察,决定聘请王宗见等 49名同志兼任督学责任区学校督导员。聘期一年。
二O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