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8   浏览量:2620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3年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本息催收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资助中心: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省、市资助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2013年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全力做好我县贷款本息催收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教育局成立助学贷款本息催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庚年(教育局纪委书记)
    副组长:万小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何建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书记)
            唐  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成  员:各初中辅导区主管领导及资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催收基本情况
    2013年我县共有3576名毕业学生应该偿还本息,其中应还本金:788785.48元,应还利息:1858113.91元,所有毕业学生家庭住址分布在全县的32个初中辖区。
    三、催收包联辖区的划分
包联领导
包联工作人员
初中辖区
万小强
奚蓉蓉(13892562228)
城关镇中、实验中学、荆姚镇甜水井初中、罕井镇东党初中、荆姚镇原仁初中、荆姚镇中、兴镇初中、苏坊镇中、桥陵镇三合初中
何建峰
刘瑜(13572363609)
高阳镇中、椿林镇保南初中、桥陵镇中、桥陵镇大孔初中、城关镇贾曲初中、上王镇中、罕井镇中、城关镇东阳初中、椿林镇中、翔村镇中
唐 峰
张建英(18091686033)
龙池镇钤铒初中、龙池镇初中、陈庄镇中、孙镇平路庙初中、孙镇镇中、孙镇东陈初中、永丰镇中、龙阳镇中、
王云芳(13060337713)
党睦镇中、党睦镇孝通初中、洛滨镇蔡邓初中、洛滨镇西头初中、洛滨镇中
    四、催收工作阶段安排
    1、短信告知阶段(11月1日—11月17日)
    资助中心依据学生信息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每位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发送短信“各贷款学生及家长:本年度本息偿还时间已到,请在收到本短信一周内,到县资助中心或通过支付宝缴纳本息,逾期后果自负,若需帮助请致电0913-7235073”,告知应尽快缴纳本息,并做好收取本息的一切准备工作。
    2、催收通知书送达阶段(11月18日—12月2日)
    第一阶段工作完成之后,资助中心对全县缴纳情况进行汇总,把未缴纳本息学生名册按现有初中辖区进行分类,由资助中心包联人员把未缴纳本息学生的详细信息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发至各包联初中。
    各初中根据未缴纳学生的详细信息,安排联络员认真填写催收通知书,并于一周内送达学生家庭,通知书送达后,要求签收人在通知书下方的签收单上签名,学校保存,以备检查。对通知书的送达,要不讲条件、不讲理由,采取多种方式将催收通知书送达学生或家长手中。
    3、上门催收阶段(12月3日以后)
    第二阶段完成之后,资助中心将再次汇总未缴纳本息学生花名册电子版发至各初中。各初中联络员要亲自上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告知其还款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否则将会对学生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产生不良影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学生,县资助管理中心将会以恶意欠款行为上报人民银行诚信系统。一次上门不行的,要多次上门,直到交纳为止,确有特殊情况的查明原因并上报县资助中心,由资助中心汇总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及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增强催收工作的主动性。
    贫困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政府行为,是政府赋予教育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助学贷款催收工作作为一项维护惠民工程的大事来抓。如果我们县的助学贷款催收工作做不好,银行有可能停止在我县助学贷款业务,县政府还要承担风险补偿责任,这将导致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失去求学的机会,对全县全面实施学生资助工作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降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执政能力的知信度。
    2、加强诚信教育,增强催收工作的服务意识。
    助学贷款学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他们的文化知识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较高。我们在工作中,要把开展诚信教育、普及金融知识放在首位,同时,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注意保护他们各类信息和隐私,整个工作既要合法、合规,又要充满温情,充满服务。对有恶意欠款倾向的学生,要以批评教育为主。
    3、结合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初中要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辅导区主管领导和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和本息催收工作。同时,资助中心要积极探索和建立贷后管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把国家这项惠民工作做实做好。
 
 
 
 
 
蒲城县教育局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