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党发〔2013〕22号

发布时间:2013-12-11   浏览量:3672
蒲教党发〔2013〕22号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总支):
    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提高党员素质、永葆党的先进性的一条重要途径;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种有效方法。为了进一步地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党章》为基本准则,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民主评议党员,树立典型,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和使命意识,激发广大党员增强光荣感和责任感,推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格次
    党员经过民主评议,结合党内和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照党员标准,由党支部作出对该党员的评议结果,评议格次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率在80﹪以上的定为优秀,优秀率在60﹪至79﹪以上的定为合格,优秀率在60﹪以下的定为不合格。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总的来说,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各单位应当根据当前形式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并联系本单位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内容。一般来说,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包括:
    1、是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3、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纪,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4、能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能否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技术,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总支)为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12月份,结合党支部工作总结进行。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学习教育阶段(不少于3天):各基层党组织要召开动员会,做好思想发动。要以党支部(总支)为单位,采取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重要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关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文件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方法和标准。通过学习,使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端正态度,明确标准,自觉参加评议。
    2、自我评议阶段(不少于1天):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照党员的标准、权利和义务,每个党员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生活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经党支部审定后,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3、民主评议阶段(不少于3天):一般应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大会,个人先进行自我评议(总结),然后其他党员对该同志进行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党内互评。评议时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自己和其他党员作出客观、公正地评价,要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评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对党员评议和群众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综合分析,提出定格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要报教育局党委审批。
    5、表彰、处理阶段: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优秀党员,支部要形成材料上报教育局党委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支部要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妥善处置,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6、总结验收阶段:评议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将原始表册进行存档,待下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结束后方可销毁。评议结果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党委,各支部(总支)要认真总结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写出书面汇报,连同附表2、附表5(附表2:一张A4纸正反印;附表5:上报电子版和纸质表)于2014年元月5日前,统一上报教育局党委备案。
    五、几点要求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各支部(总支)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加强领导和指导,保证工作质量,着力在提高实效和参评率上下功夫,防止形式主义。
    2、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3、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民主公开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4、对不合格党员处置,要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掌握党员标准和政策界限,
坚持思想教育和组织处理并重,实事求是,区别对待,严肃处理。
 
 
    附:   附件汇总.zip
        1、民主评议党员程序流程图
        2、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3、民主评议党员个人投票表
        4、民主评议党员投票汇总表
        5、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