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8   浏览量:3929

蒲城县勤工俭学办公室

关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蒲勤发〔2014〕02号

 

 

各初中、有关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本学期即将结束,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积极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13〕77号)精神,结合勤办年初工作计划及期末考试时间,为了稳步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现就2013年季学期和2014年春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停供时间

1、全县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采取营养加餐模式的中小学校本学期停供时间为201417日;

2、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采取营养午餐模式的24所中小学校停供时间为2014年1月7日。

    请各校校长按照通知时间,安排管理人员及时和各供应商联系,做好有关结算,完善好后续工作。

二、上报2014年春季学期实施营养午餐学校

依据市县文件精神,结合2013秋季学期营养午餐实施学校工作态势,为了积极推进我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一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切实提高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健康水平,2014年春季学期拟实施营养午餐学校应达到以下要求: 

1、实施学校范围

    全县达到实施要求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中小学。

    2、实施学校要求

  (1)学校为具备寄宿条件的寄宿制中小学校。

  (2)学校学生食堂能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实行自主经营,一律不得对外承包的学校。        (3)食堂操作间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用餐环境干净、卫生、整洁。储藏室达到蛋奶工程规范化管理要求。

  (4)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

  (5)学校食堂必须取得药监局颁发食堂C 级达标牌证。

    3、上报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

    三、24所营养午餐学校上报本学期2013年11月、12月、2014年1月营养午餐审批表,上报要求一式二份,校长、经办人员签字盖章并加盖学校印鉴。11月份供餐天数为21天,12月份供餐天数为22天,1月份供餐天数为6天。    

请各校认真填写下列表格(见附件),做到数字真实、准确、全面。2014110日前交蒲城县勤工俭学办公室(学生营养办)。

    邮箱:pcszq@163.com

    联系电话:0913-7219083   

附件:1、 2013年秋季学生营养午餐学校审批表.xls     

      2、 蒲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实施学校申报表.xls 

 

 

              20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