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4〕14 号

发布时间:2014-02-21   浏览量:4243

蒲教发〔2014〕14 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4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有关县直学校、民办学校:

自2013年秋季学期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我县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绩突出,得到省营养办和市教育局的充分肯定,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学生和家长的普遍赞誉。但是,在勤办督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学校还存在认识不够、食堂建设滞后、食品管理欠规范、供餐品种单一、营养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工作,根据渭学生营养办2014〕2号文件精神,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实施范围

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继续在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中全面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在29所学校中实施营养午餐)。

二、落实补助标准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每学年按100天计算,全年200天。所需经费,省财政按总额的30%补助到县,市财政以每生每天不低于0.5元标准给予补助,其余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实行专户管理,由县财政局、县教育局按标准每月集中支付。

三、规范供餐模式

我县学生“营养计划”主要采取以下两种供餐模式:一是提供营养午餐。对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在具备集体供餐条件,达到食药监局要求的C级以上标准的学校,由学校食堂为在校就餐的学生提供营养价值较高的营养午餐,每周必须制定出带量午餐食谱。每餐标准应达到4元以上,若学生用餐价值超出政府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学生个人(家长)承担。收取学生伙食费的学校,营养午餐标准应为学生伙食费与营养餐标准之和,不得降低标准。二是营养加餐。民办学校及在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公立学校,学校可采取在课间或早餐中为学生提供牛奶、鸡蛋、火腿肠为主,其他营养食品为辅的加餐形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为学生增加营养。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关乎学生成长、民生改善、国民素质提高的大事和长期性工作。各学校要进一步增强对营养改善计划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按照市县的安排部署,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持续深入推进。要做到“三专”,即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加强与县营养办工作联系和信息报送;制定专项制度,强化工作落实,加强业务指导。既要全面落实营养计划政策,又要确保学生饮食安全,既要保证资金落实到位,又要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2、准确把握政策内涵,确保稳步推进   

各学校要准确把握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要求。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原则是“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是在现有基础上的一项营养膳食补助,不能代替午餐,也不是免费午餐。要加强对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宣传教育,合理区分政府与家庭的责任,家长要切实履行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实施营养午餐的29所学校,要加强营养补助资金管理,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学校食堂聘用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及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不得在补助资金中列支。

  3、制定方案,加大培训力度

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作风,采取强有力的管理措施,详细制定本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实施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一要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的培训,充分认识开展该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深远意义,端正态度,切实负起责任,做好服务。二要加强对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培训,规范资金的管理,完善手续,确保政府投入的资金全部用于学生的营养餐中。三要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及营养卫生知识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

4、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完善食品安全应急机制

学校要有专用的食品贮藏室和必要的设备设施。在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配送食品的安全保管和发放食用工作。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各项有关规定,加强对食品保管、发放、食用等各个环节的监控,落实措施,责任到人,保证每个环节不出问题,确保学生安全。积极改善食堂条件,实现卫生达标,务必取得卫生许可证。有关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实现持证上岗。各校认真制定科学可行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应急方案,积极开展安全演练,共筑安全防线。

5、建立健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学籍管理体系。

  要求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籍系统数据采集表,实行动态管理,坚持谁上报谁负责,严禁虚报学生套取国家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计划经费。各中小学必须以学生实际人数、实际姓名建立花名册,每餐后学生必须签名,并在备注栏内填写满意程度。

6、按时上报渭南市2014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上报表(见附表)及电子版(电子信箱为pcxqb7219083@163.com),上报时间止2014年2月25日。

   7、要求各学校要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共同参膳食委员会和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切实可行、营养、健康的每天带量食谱,每餐标准严格按食谱要求落实到位。各校每周五必须将下周的带量食谱报送县勤办(请各校安排主管此项工作的老师加入蒲城县营养计划QQ群,将食谱发送于此,群号码2738763114),对于不按时上报,工作不得力滞后的学校,将取消营养午餐供餐资格,采取加餐模式,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安全顺利实施。

8、精细规范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各校要按照统一要求,在所有试点学校设立营养改善计划公示牌,将各区县举报监督电话或信箱、负责人等信息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定期向社会、家长公布资金使用情况、食谱等信息。

二是各实施学校要按《蒲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制度规范用表及使用说明》的通知(蒲勤发2013〕09 号)健全规章制度,使用规范表册,认真、真实、完整地签好表册所要求的内容,及时整理归档。

三是要注重发挥营养师作用。2013年市上已经对各学校营养师进行了培训,我们要积极发挥学校营养师的职能,及时做好学校营养食谱编制、食品安全管理等监管工作。加强食品卫生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各项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是要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宣传营养改善计划各项政策和实施内容,充分利用校园橱窗、校园广播、集会、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不仅让学生知道“该怎样吃”、“为什么这样吃”,还要让学生家长理解、放心、满意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惠民工程。

 

附1、渭南市2014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上报表.xls    

附2蒲城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9所营养午餐学校名单.doc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