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1   浏览量:2577
蒲城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关于转发渭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2014年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  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现将《渭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关于2014年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通知相关人员携带培训费用及照片1张(照片和考试报名照片一致)按时参加培训,务求培训取得实效。
 
 
 
蒲城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4年3月11日
 
 
 
 
渭教资办〔2014〕2号
 
渭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关于2014年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师范学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省电大渭南分校: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1号)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渭教人〔2014〕7号)精神,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由渭南师范学院、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省电大渭南分校组织实施2014年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凡申请教师资格理论考试的人员均要参加相关申报学科的教师资格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并完成相应课时的学习。
    二、培训科目、形式、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4科。
    (二)培训方式及培训时间:培训使用省教育厅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指定教材,采用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门课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0计划学时。各科目面授培训安排在3月15日至4月13日(每逢周六和周日上课)。
    (三)培训地点: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在渭南师范学院培训;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在省电大渭南分校培训;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在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培训。
    三、报名与缴费:
    培训报到缴费统一安排在3月14日,时间一天,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批准的继续教育收费标准执行。食宿费用自理。
    四、要求:
    (一)培训院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工作,设立培训机构,确定专人负责,选配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辅导教师,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确保培训工作圆满完成。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院校报名点要做好培训学习的组织工作,及时通知培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并做好培训过程中路途、饮食等方面安全工作。
    (三)参加培训人员要按时到指定的培训点参加培训,同时要遵守培训院校的有关规定。
    (四)各培训院校要对参加培训的人员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五)参加培训人员修完规定课时,由院校负责发给相应课程培训的结业证书,并作为领取教师资格基础理论考试准考证的凭证。
    (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陕教师〔2012〕72号),按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有关规定,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教师培训机构或普通高校参加教育基础理论知识的培训,参加培训合格人员应取得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培训合格证书(具体格式由各市自行制定),作为参加取得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的有效凭证。不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未达到规定学时的不得核发准考证、不准参加考试。其他非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视为无效。
    五、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联 系 人:蔺军
    联系电话:2109450   2053183
    电子信箱:wnsjszgb@163.com
    渭南师范学院:
    联 系 人:魏睿
    联系电话:2133936
    电子信箱:wnsyszk@163.com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
    联 系 人:段小娟
    联系电话:13309135556
    电子信箱:wzypxb@163.com
    省电大渭南分校:
    联 系 人:吕荣娜  田燕
    联系电话:2031301
    电子信箱:wnddbgs@126.com
 
 
 
渭南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