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教发〔2014〕29号

发布时间:2014-03-14   浏览量:4240
蒲教发〔2014〕29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调整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局领导分工和上级安全工作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局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蒲城县教育局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庞建军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杨西庆   教育局党委书记
            澹台典谱 教育局副局长
            王冬印   教育局副局长
            董新庄   教育局副局长
            苏耀锋   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吴庚年   教育局纪委书记
            来  雄   教育局工会主席
    二、领导小组分工情况
    董新庄同志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基建安全工作(责任股室:基教二股、校建股);
    王冬印同志负责民办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校车管理工作(责任股室:职教股);
    苏耀锋同志负责营养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勤工俭学办公室、基教二股);
    来雄同志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及教师维稳工作(责任股室:信访办、人事股);
    吴庚年同志负责安全责任追究工作(责任股室:监察室)。
    三、工作职责
    按照“党政共管,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要求,学校(园)是校园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校(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依据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工作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决定,对全县学校(园)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2、组织制定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研究解决学校(园)安全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3、根据全县学校(园)安全工作的需要,合理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配备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加强资金投入,健全安全监管网络,完善责任体系。
    4、经常性深入基层学校,了解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定期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及稳定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
    5、负责全县学校(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 “安全教育周”等安全活动。
    6、负责开展全县学校(园)安全工作日常监管工作。
    7、组织开展本系统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督促整改。
    8、制定全县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安全演练工作。学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件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协助调查并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9、组织协调县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学校(园)开展安全工作检查与指导。协助政府组织对学校(园)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10、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指导学校(园)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