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严禁组织教师和幼儿集体外出的通知
各初中、县幼儿园、城区学区管理中心:
近年来,部分幼儿园组织教师和幼儿甚至牵头组织幼儿家长集体外出,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反响。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23号令)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安全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幼儿园组织教师和幼儿集体外出旅游;
二、严禁幼儿园组织幼儿参加各类夏(冬)令营和商业性质的演出或助演活动;
三、严禁幼儿园牵头组织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外出参观学习等。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组织辖区所有幼儿园园长进行学习,并严格落实。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