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理陕西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3   浏览量:5008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处理陕西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处理“陕西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后期学籍问题处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籍管理
    各校要严格按照《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升学、毕业、转学、休复学、考核和评价等学生学籍业务,做到一人一号,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保障全县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规按章规范开展。
    各校学籍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确定每名数据填报人员和数据审核人员的专用账号,在出现数据造假、数据错误时能及时明确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保障系统数据的全面、及时、准确和真实。另外还要做好系统信息保密工作,严格数据信息使用程序,严肃使用纪律,确保系统管理使用安全,切记不要将学生数据发入公共邮箱、qq群等。电子学籍管理处于初始维护阶段,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学籍管理人员要及时关注蒲城县学籍管理群(12776327)消息,《关于处理“陕西省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已上传群共享。若学籍管理人员有变动,要及时联系教育局做相关信息修改工作,不能出现交接不明、交接落空等现象。为了确保信息通知直接到校,新的学籍管理员加入学籍群时,显示名统一为:学校+姓名。
    二、问题学籍处理
    目前学籍系统中还存在部分学生无身份证号(使用系统临时生成的临时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冲突、身份证号经教育部系统校验不通过、一生两个学籍等问题,省教育厅已于4月30日启动问题学籍模块,学校可在问题学籍模块中导出数据,处理相关问题。
    1.原来无身份证号、现已取得正式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冲突(两生同号和一生两号),身份证号经教育部系统校验不通过的学生,由学校上报学生身份证明材料(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交由教育局核查,学生、家长和学校配合处理。
    2.目前仍未取得身份证号的学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材料,学校核实后加盖公章在5月23日前上报教育局,同时敦促其家长在今年8月30日前办理户籍手续,并由学校报教育局补充录入,逾期未办理,责任自负。
    三、毕业年级学籍处理
    六月底前,各校为初中、小学毕业生网上打印学籍卡并加盖校印,交给学生妥善保存,升入高中、初中后需向录取学校提供。
    四、跨省转学
    目前我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与教育部学籍管理系统的跨省转学功能对接工作已经完成,跨省转学流程中需要教育部校验和外省各级教育部门审核,我省跨省转学进度缓慢。根据教育部基教一司文件要求,对于符合我省转学条件和规定的学生,学校可先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相关网上流程按照群共享文件《陕西省跨省转学操作说明》办理,拥有全国个人标识码的学生已经能够通过学籍管理系统进行跨省转学,学生个人标识码由学校联系教育局获得。对于无个人标识码的转出学生,学校可先出具相关纸质证明,网上流程随后办理或者由学生向转入学校说明情况获取新的个人标识码。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