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渭南市幼儿园评估分类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关于转发《渭南市幼儿园评估分类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初中、县幼儿园、城区学区管理中心:
为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等法规文件,依照《陕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渭南市教育局制定了《渭南市幼儿园评估分类认定标准(试行)》(见附件)。现将《渭南市幼儿园评估分类认定标准(试行)》印发你们,请督促幼儿园抓住暑假有利时机,结合此《标准》及“双高双普”要求,对部室、活动室及危漏园舍等进行改造和维修,同时,按照《标准》开展日常保教工作,做好自查工作,为下学年度分类认定工作奠定基础。
附件:
分类认定标准.xls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