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八不贷”

发布时间:2014-07-22   浏览量:4257
蒲城县贫困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八不贷”
 
八不贷:贷款学生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办理助学贷款。
1、父母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收入稳定;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
3、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的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或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
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
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
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
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
8、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去年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审批后又主动放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