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散放暑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22   浏览量:4123
蒲教发〔2014〕73号
 
蒲城县教育局
关于散放暑假的通知
 
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经研究决定,本学期自7月14日起散放暑假,下学期8月31日开学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假期共49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的各项工作,做好考试分析和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认真填写教师业务档案和学生学籍档案,并将工作总结于7月14日前报局办公室。
    二、各学校放假前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以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致家长书等形式对师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防溺水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监护意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各学校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对《蒲城县关于2014年义务段免试就近入学办法》、《蒲城县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宣传,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暑假期间,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本着“休息为主”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减负”规定,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并根据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图书馆、纪念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指导学生家长合理安排子女假期生活,引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爱生活的意识。同时,要引导学生文明上网,不沉迷于网络,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文化影响。
    四、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要求,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学生上课和补课。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任何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教育局将对全县违规补课行为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补课行为公开曝光、严厉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认真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财产安全。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责任制,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要强化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防范意识,责任到人,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如有意外事故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基教二股。各单位假期值班安排情况于7月14日前一式两份分别报局办公室和基教二股。
    六、暑假期间,教育局将对校长进行校园安全、教育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的集中培训;分期分批对部分教师进行业务能力提高培训。同时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教师下学期开学前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把教师的政治理论知识、教育法规政策、先进教师事迹、新课程培训等学习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实抓好,特别要加强师德师纪教育,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政策意识、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思想政治水平与教育理论水平,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和以德治教进程,推动我县教育事业稳步发展。
    七、各学校要利用暑期对危漏房屋、破损的门窗及桌椅进行维修。开学前,各学校领导成员要提前到校,认真研究并安排有关工作,整治校园环境卫生,确保按时顺利开学。
 
 
 
 
 
                                                   蒲城县教育局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