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8-19   浏览量:2789
 
蒲招办发(2014)21号
 
 
蒲城县招生办公室
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
综合评价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考报名学校:
    为推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我省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实施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录取试点工作,省招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综合评价注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8号)现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报名条件
    1、已参加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但申请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时尚未被任何普通高校录取。
    2、在201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阶段工作中,无违纪作弊行为。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拟报名申请2014年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务必于9月1日至9月3日持本人2014年高考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县招办提出报名申请,逾期不予补报。
    2、县招办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向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放《2014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申请表》(不得超过3份)。
    3、9月5日前县招办将全县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信息报省招办。
    三、录取
    1、经县招办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注册入学申请表》,根据各试点院校综合评价注册入学招生章程及细则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并向不超过3所试点院校提出入学申请。
    2、9月中旬,省招办将各试点院校预录取考生名单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被多所试点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定一所院校报到入学,考生入学报到后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各报名学校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符合条件的考生人人皆知,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名。
    2、报考院校及章程等相关政策、文件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附:陕招办(2014)28号文件
 
 
 
                            蒲城县招生办公室       
                             2014年8月19日
    陕招办【2014】28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