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政教督〔2014〕18 号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表彰“316”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
决 定
各学校、各片区:
2012年,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据《陕西省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和《渭南市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制定了《蒲城县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第二轮“316工程”,极大地促进了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素质教育战略主题,为办蒲城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2014年8月底,我县实际评估63所中、小学校、幼儿园。
在“316”评估过程中,全县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好的典型。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巩固“316”工作成果,顺利推进我县“316”工作的全面实施,经研究决定,对在此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及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探索我县“316”工作的新方法,总结新经验,认清新形势,开创新局面,为全面提高我县教育质量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单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doc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