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高中、片区、初中、中心校:
根据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渭教发〔2015〕8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校(园)务必按照《2015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重点内容》(见附件)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3月14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邮箱(pcjydds@126.com),各高中、初中以校为单位上报,各小学、幼儿园以中心校为单位上报。对于自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为国家及省级督查组3月14日—20日的专项督查做好准备工作。
附:渭教发〔2015〕8号文件 渭南市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doc
蒲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