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干部“回原籍、访民情、解民困、促发展”和“城乡党组织共建、青年干部挂职”两项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7   浏览量:3069
 
 
蒲教党发〔2015〕6号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深化干部“回原籍、访民情、解民困、促发展”和“城乡党组织共建、青年干部挂职”
两项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支部(总支):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深化干部“回原籍、访民情、解民困、促发展” 和“城乡党组织共建、青年干部挂职”两项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蒲组通字[2015]26号)文件精神,今年,县委对部门共建村及挂职青年干部名单重新做了调整(具体名单见附件1)。同时县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关重点工作实施细则》也对两项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现就持续深化两项活动安排如下:
    一、 工作职责
    “回原籍”干部、共建部门党组织、挂职青年干部在继续做好蒲教党发〔2014〕10号、蒲教党发〔2014〕14号文件规定任务的基础上,要按照县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关重点工作实施细则》(蒲发[2015]3号)相关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干部“回原籍”:工作方式为“一月一回村”,工作重点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代办事项和调处信访案件。 “回原籍”干部(见附件10)要针对村上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形成“拟办实事台账”,实行挂账销号管理。要推行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回原籍”干部要向每户群众发放“回原籍活动连心卡”(见附件2),同时,在村级活动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示,要为群众提供“行政许可、证照申领、缴费报销、辅助服务、信息咨询”等五大类涉及县直部门的服务事项,各村“回原籍”干部接受群众委托代办事项在实行首问负责制的基础上,可由同村“回原籍”干部共同协调解决。要积极调处信访案件,充分发挥人缘地缘优势,想方设法化解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并做好县信访局交办案件的处理,确保原籍村和谐稳定。
    2.城乡党组织共建:工作方式为“一月一活动”,工作重点为“五联”活动,即:制度机制联建。联建支部要共同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发展规划和活动方案,建立党员教育管理、规范组织生活等制度机制,开展工作交流,研究解决问题;每个月联合开展一次学教活动,每季度联合上一次党课,每年联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并进行党员民主评议。党建活动联创。每年要与共建支部共同组织开展党建业务培训、重温入党誓词、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等各类主题党建活动。同时,要有计划地组织农村共建支部党员到本单位学习交流。产业发展联促。要积极协助农村共建支部解决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中遇到的问题,每年组织开展农业专题讲座和技能培训等。公益事业联办。要与联建支部共同开展“助学帮困、便民服务”等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义工服务、健康宣传、文化下乡等公益活动。矛盾纠纷联解。要联合信访部门和镇(办)相关机构等,协助共建村党组织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或信访问题进行积极调处。
    3.青年干部挂职:工作方式为“一周一下村”,重点围绕七个方面开展活动。即:提供发展思路。围绕产业发展、村级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信访稳定等主题,每人撰写1篇调研报告,为挂职村提供一些切实可行的发展思路。开展宣讲活动。至少组织一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重点工作解读等宣讲活动。化解信访矛盾。挂职期间,力争化解一起矛盾纠纷,或使一起信访事件实现息诉罢访。帮扶困难群众。每人至少包联一户贫困户,制定帮扶措施,进行走访慰问,为困难群众至少办1—2件实事。组织技术培训。结合村上产业发展和群众需要,至少组织一次实用技术培训。办好民生实事。要向群众发放“连心卡”,为群众代办涉及县直部门有关服务事项,同时,力所能及地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规范村级组织生活。挂职党支部副书记的党员青年干部,要定期规范完善村上“三会一课”记录,帮助村党组织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等党建工作制度。非中共党员挂职青年干部,要协助村上做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远教设备维护、村委会会议记录完善等工作。
    二、 工作要求
    1.制定工作台账。各共建党支部(总支)、挂职干部要深入村组调研,按照各自职责,认真梳理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填写《2015年“城乡党组织共建、青年干部挂职”主题实践活动工作计划台账》(见附件3、4),由所在单位收集于4月15日前报教育局党委办,局党委统一报县委基层办。“回原籍”干部要将经过调研形成的拟办实事工作计划由联络人上交镇党委,再由各镇统一收集整理,形成“拟办实事台账”(见附件5),于4月20日前报县委基层办。
    2.严格工作程序。共建党支部(总支)、挂职干部和“回原籍”干部每次到村必须事先通过各镇党委组织干部(名单见附件6)告知镇党委,事后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共建挂职村、原籍村要做好活动记录。活动期间,要记好工作日志,认真填写《“城乡党组织共建”工作开展情况月报表》、《“青年干部挂职”工作开展情况月报表》、《干部“回原籍”工作纪实月报表》(见附件7、8、9),由所在单位收集整理后,于每月26日前上报教育局党委办。各镇党委将建立工作日制度,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统一组织共建党组织、挂职干部和“回原籍”干部到村工作,并于月底前将各类报表上报县委基层办审核。
    3.严肃工作纪律。活动期间,各联建支部、“回原籍”、挂职干部要严守纪律,牢记责任,多办实事,不走过场。工作期间不得向村上提任何县委规定之外非工作方面的要求,增加基层负担;不得收受村上的土特产;不得相互吃请、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有损干部形象的活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协调管理。各支部(总支)要加强对“回原籍”和挂职干部的督促指导,保证他们有一定的时间、精力参与活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挂职青年干部发放适当下乡补助。   
    2.注重舆论宣传。各支部(总支)要及时发现、总结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及时上报局党委办,并由局党委上报县委组织部,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推广和通报表扬。
    3.严格考核奖惩。县上将坚持对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县委组织部每月底将各单位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向局党委进行反馈,作为各支部(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得分的重要依据。年终,县委将对活动成效显著的共建党支部、“回原籍”和挂职干部予以表彰奖励;对不按要求到村开展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按照县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关重点工作实施细则》规定严肃追责。
 
 
    附:附件汇总.rar
    1.“城乡党组织共建,青年干部挂职”包联名册一览表
    2. 干部“回原籍”、青年干部挂职活动连心卡
    3.“城乡党组织共建,青年干部挂职”主题实践活动共建部门党组织工作计划台账
    4.“城乡党组织共建,青年干部挂职”主题实践活动挂职青年干部工作计划台账
    5.XX镇蒲城籍干部“回原籍、访民情、解民困、促发展”活动拟办实事台账
    6. 各镇党委“城乡党组织共建,青年干部挂职”、干部“回原籍、访民情、解民困、促发展”活动联系人名单
    7.“城乡党组织共建”工作开展情况月报表
    8.“青年干部挂职”工作开展情况月报表
    9. 干部“回原籍”工作纪实月报表
    10、“回原籍”干部名单
 
 
                       
 
                                   中共蒲城县教育局委员会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