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残联发〔2015〕14号
蒲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残联,各片区、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落实<陕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残联办[2015]25号)文件精神,按照《方案》职责分工,对我县辖区内开展视力、智力、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及青少年摸底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调查对象
1、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及青少年年龄为0-16周岁的的视力、智力、听力、言语类残疾儿童及青少年。
1、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及青少年年龄为0-16周岁的的视力、智力、听力、言语类残疾儿童及青少年。
2、已入学幼儿园的残疾儿童。
3、已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视力、智力、听力、言语类残疾儿童及青少年为在普通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
4、已入学的高中教育阶段的残疾青少年为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部就读的残疾青少年。
3、已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视力、智力、听力、言语类残疾儿童及青少年为在普通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
4、已入学的高中教育阶段的残疾青少年为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部就读的残疾青少年。
5、已入学在县境外就读的视力、智力、听力、言语类残疾儿童及青少年。
6、未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疑似残疾儿童及青少年也在此次摸底调查的范围内。
二、工作要求
二、工作要求
本次普查应做到学校不漏学生、镇不漏村(社区),单位、厂矿企业不漏户、不漏人等。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普查,如实填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查任务。
三、各镇残联要在2015年4月18日前将适龄残疾儿童调查统计表纸质版(含电子版)上报县残联康复办公室、。
四、各学校、县幼儿园在2015年4月13日前将适龄残疾儿童调查统计表纸质版(含电子版)加盖公章后上报教育局基教一股。城区幼儿园由城关片、其余幼儿园由中心校统一报送。无残疾儿童的学校、幼儿园在登记表上填写无,加盖公章报送。
五、联系方式
县残联康复办 联系人:胡盈颖
联系电话:0913-7261529
邮 箱:303220541@qq.com
县教育局基教一股 联系人:何冰
联系电话:0913-7221932
邮 箱:pcjjyg@163.com
蒲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