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自然科学
优秀论文及学术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初中、中心校、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为了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一步活跃学术思想,鼓励和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勇于创新,多出成果,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积极适应新常态,根据《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科协、市人事局关于开展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及学术成果评奖活动意见的通知》(渭市办字[1999]6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及学术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及奖励办法
各学校申报参评的论文及成果,由县教育局筛选后报市评委会办公室评定。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成果,由市委、市政府向作者颁发相应等级的《渭南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及学术成果证书》。
二、评定等级及标准
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及学术成果奖项分一、二、三等。标准如下:
一等奖:在理论上或应用上属新发明、新创造、有关键性突破,解决了国内外尚未解决的较大问题,属国内先进水平,或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对科学技术进步或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大作用的论文、成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及经济、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等“软科学”方面的论文、成果,被国家或省委、省政府采纳,产生了重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等奖:在理论上或应用上有发展、创新,属省内同学科、同专业先进水平,或在全国性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并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的论文、成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及经济、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等“软科学”方面的论文、成果,被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或市委、市政府采纳,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等奖:在理论上或应用上有较高水平,属市内同学科、同专业先进水平,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并在省内产生较大影响的论文、成果。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及经济、科技、教育体制改革等“软科学”方面的论文、成果,被市有关部门或县委、县政府采纳,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注意事项
1、参加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及学术成果评选的应为2013年-2014年形成或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成果。已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不再参评。
2、凡署多名作者的论文、成果,授奖人员按评定等级,发放证书。一等奖取前三名,二等奖取前二名,三等奖取前一名。
3、论文或成果以A4纸上报2份(含电子版),字体大小及行间距符合论文或成果的要求。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成果应报送公开发表刊物的名称、目录和作品的复印件一份。凡有论文收录检索证明和引用证明的优先评选一等奖,凡报送材料不齐的一律不予参评。
4、对已经评定的论文或学术成果如有异议,应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由初审学会或申报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渭南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及学术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裁决;无异议的,即予授奖。
5、获奖的优秀论文及学术成果,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要撤销奖励,收回证书,并予以批评或通报。
6、本次申报的论文或成果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24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何 冰
电 话:0913-7221932
邮 箱:pcjjyg@163.com
附件:
附件汇总.rar

1、渭南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及学术成果申报表
2、渭南市第十二届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及学术成果评审情况汇总表
3、蒲城县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及学术成果材料袋封面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