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片区、中心校、初中、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
时值春夏交替之际,气温逐渐升高,早晚温差加大,各种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快,呼吸道和介水传染病等进入易发期,根据卫生局通告,我县个别学校发现麻疹疑似病例,校园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进一步防止传染病在校园的传播,保障师生健康,现要求各学校、幼儿园从以下五方面切实做好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幼儿园构要将传染病防控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建立健全以校长(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防控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制定突发传染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明确校卫生室、校医、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传染病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将责任落实到人,有效开展好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大的清理整顿
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彻底消除卫生死角,重点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重点场所的消毒、保洁和通风,学生宿舍管理员应每天督促学生在起床后将宿舍窗户打开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三、落实具体措施,做好结核病防控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广泛开展结核病防控健康教育,大力宣传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提高广大学生对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对学校通过健康体检、晨检等途径发现的结核病疑似病例,应及时送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拍摄胸片等进行确诊并做好结核病确诊病例的登记管理和休学、复学管理,患病学生经治疗康复并取得治疗地县级及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后,方可复学。各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以及确诊病例的治疗管理等处置工作。
四、强化宣传指导,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管理
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讲座、班会等形式对学生及教职员工进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可通过校园阅报栏,举办一期关于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栏目,使教师和学生了解流感、手足口病、水痘、风疹、麻疹、结核病、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等常见传染病基本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此外,各学校要确保学生户外锻炼时间,增强体质,并印发宣传单告知家长做好配合工作。
五、加强疫情监测,规范疫情报告
各学校、幼儿园要安排专人作为传染病疫情的报告人,要明确分管领导,共同负责学校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要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及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所)进行报告,并同时向教育局基教二股(7219740)报告,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附件: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