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蒲城县教育局宣传信息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4   浏览量:2796
 
 
蒲 城 县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蒲城县教育局宣传信息管理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片区、中心校、各初中、县直单位、民办学校:
    现将《蒲城县教育局宣传信息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蒲城县教育局
                                               2015年4月30日
 
 
蒲城县教育局
宣传信息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我系统宣传信息采访报送工作,落实宣传任务与工作责任,提升稿件质量和上级媒体采用率,更好地弘扬蒲城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单位、人物和事迹,根据《渭南市教育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渭教人〔2014〕8号)、《中共蒲城县委办公室蒲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蒲办发〔2014〕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参考县委、县政府关于宣传信息工作管理考核的要求,结合我系统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宣传任务与采访
    (一)任务分配:每个股室、综合单位、片区、高初中、中心校、城区小学和县幼儿园每月至少各报送3条稿件。宣教办根据每周全系统工作重点,草拟本周宣传工作要点,报分管宣传的局领导审批后,作为宣教办和宣传中心每周工作的主要任务。
    根据全局工作进展需约稿的,经报请分管宣传的局领导审批,由宣教办向相关股室或单位发送《稿件任务单》(附件2)进行约稿,相关股室或单位应按照要求及时完成稿件撰写报送任务。
    (二)申请采访:各片区、学校的常规性工作活动,原则上由本单位自行安排采访(包括自行安排摄像照相),形成稿件后上报。各股室、综合单位组织的全局性、重要性会议、检查、活动的摄像照相要求,可在提前发的会议正式通知中注明,并和宣教办或宣传中心联系予以安排。
宣传中心每两周拟定宣传计划报宣教办,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实施。
    二、稿件形成与审核
    (一)稿件报审:股室、综合单位普通信息类稿件由本股室(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宣教办复审后予以采用;重要稿件(指通讯类文稿和专题性的视频)报分管宣传的局领导审批后予以发布。
    片区稿件由片区主任审核签字,学校稿件由校长或分管宣传的校领导审核签字,将纸质版存档,电子版报宣传中心复审后予以发布。
    (二)署名:原则上1条信息稿件署1个单位、1名作者、1名审核人。音视频稿件根据需要署名。稿件如被各级媒体采用,原则上仍署原报送单位和原作者,但也须根据媒体对署名的要求进行适当变化。
    三、信息上报与发布
    (一)上报:经审核批准后的稿件,各单位按照事件和稿件性质分别向宣教办和宣传中心报送。宣教办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等上级党政机关的宣传信息部门报送稿件。宣传中心负责向渭南日报、渭南电视台、渭南广播电台、渭南教育研究、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等指定的市县媒体报送稿件。
    (二)发布:经审核批准后的稿件,宣教办负责向蒲城教育网“蒲教要闻”及其他栏目、蒲城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其中“蒲教要闻”每周发布不少于3条。宣传中心负责向蒲城教育网“校园动态”、“视频新闻”及其他栏目发布,其中“校园动态”每周发布不少于20条,“视频新闻”每两周发布不少于1条。节假日除外。
    (三)文责与保密:各单位报送的稿件必须为原创,并且未在校园媒体以外的其他媒体刊发过,文责自负。各单位从事宣传信息工作的相关人员,可在个人互联网网页(如QQ空间)、即时通讯系统或社交软件(如微信)手机客户端转载相关媒体对蒲城教育系统积极正面的报道。但要在上述渠道发布原创稿件的,必须事先经本单位负责人或本单位分管宣传的领导批准。
    四、采用登记与汇总
    (一)采用监测:稿件上报后,宣教办和宣传中心应通过查看网页、报刊、收看收听节目、跟踪询问、查收采用情况通报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稿件采用情况。对采用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并通过保存网页、报刊原件等方式,存档备查。
    (二)汇总赋分:宣传中心配合宣教办每月对各单位宣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按照《蒲城县教育局宣传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附件1)中第二项的规定进行量化赋分。报分管宣传的局领导审批后,予以通报。该项每月统计所赋得分为原始分,年底汇总各单位原始总分并按统一的系数计算得出该项得分。
    各类稿件上报计分:股室及综合单位0.5分/条,学校及片区0.1分/条。
    文字图片稿件采用计分:县教育网1分/条,县政府网及渭报教育周刊、市广播电台、渭南教育研究2分/条,市教育网、市政府网3分/条,省教育厅网及以上媒体4分/条。篇幅较长的通讯类稿件适当加分。
    视频稿件采用计分:新闻资讯类县教育网2分/条,县电视台3分/条,市电视台4分/条,省教育厅网及以上媒体5分/条。专题性的视频适当加分。
    五、考核与奖惩
    各单位每月宣传任务完成情况,连同全年宣传工作组织管理、自主宣传、宣传创新、舆情监测回复等共五个方面,一起作为对各单位责任目标考核中宣传信息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根据全年各单位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按照《蒲城县教育局宣传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附件1)进行赋分,年底汇总,形成考核结论。
    六、信息报送渠道及宣传工作联络方式
    邮箱:pcjyxc@163.com(宣教办)
          puchengdianjiao@163.com(宣传中心) 
    蒲城教育公众微信号: puchedu
    蒲城教育宣传QQ群: 348019834
    电话:7212098 (宣教办)   8366869(宣传中心)
 
    附件:
    1、蒲城县教育局宣传宣传工作考核评分标准.xls
    2、稿件任务单.doc
    3、稿件申请单.doc